第二十一章 血书(1/2)
段家东院,自从王菲儿到来,金蝶雨一刻都没闲着。王菲儿说话大胆,思维方式很特别,也很有意思。金蝶雨和她聊了一会儿,便越发的喜欢对方。
这不!段夜离开不久,便吩咐下人,自己亲自“操刀”。张罗着给王菲儿准备被褥,以及生活上的一些必备物品。
“秀儿…把洗手盆不要放在门口,这天气早上害凉,放在门口容易着凉”!
“哎哎…小李子!你怎么毛手毛脚的,被子掉地上还能盖吗?赶紧去再拿套新的来”!
金蝶雨就站在门口,指挥着忙碌的小厮与婢女。虽然她站在那里没有动过,但是看起来她却像是所有人中,最忙的那一个。
“娘,菲儿…你们在干什么”?
段夜刚进门,就看见院子里乱糟糟的,像是清晨的菜市场一样。
“事情都安排好了”?
王菲儿似笑非笑的看着段夜,原本想要打听一下段夜是如何部署的,还有没有什么疏忽的地方。可是还没来及询问,便听见金蝶雨喊道。
“臭小子,怎么现在才回来!前些日子我买给你的熏香呢?就是茉莉香的那种,快去取些过来,给菲儿点上”。
“看见没?这就是所谓的有了媳妇忘了儿”。
段夜冲着王菲儿眨了眨眼,还未等对方有动作,朝着金蝶雨应了一声,便一溜烟跑了。
“呵呵…两世为人,还如此不成熟,想必你前世也是个顽童”。
王菲儿会心一笑,只是随口说了一句。要是段夜现在还站在这里,肯定会惊讶王菲儿的言论。上一世他还是药神的时候,不是正有个雅号,“不败顽童”嘛!
金蝶雨作为“过来人”,收拾完王菲儿的房间,很识趣的漫不经心聊了两句,便借由离开。把房子留个了年轻人,交流感情去了。
“我喜欢你娘的性格,在这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她能活出自己的风采,已经是不容易了”。
王菲儿率先打破了沉闷,根据前世的经验,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不止是尴尬,而且越尴尬越暧昧。所以就算段夜不说话,她也要主动打破奇怪的氛围。
“是啊!我母亲似乎也很喜欢你”。
“像我这种人,无论到哪里都是个麻烦,却怎么也不妨碍别人喜欢我”。
这话讲出来有些自恋的意思,段夜却不置可否的点头默认,因为就像王菲儿说的那样,第一眼见到她,段夜便喜欢上了对方。
一阵沉默之后,四目相对久久不语。段夜脸皮太厚,一直盯着王菲儿的脸舍不得移开。可对方毕竟是个女孩,就算两世为人仍然还有女子的矜持在。
她不会说“看什么看”!反而会像斗公鸡似的回敬段夜,段夜能盯着王菲儿看,王菲儿当然也能盯着他。而且眼睛瞪的比段夜还大。
“小样!这个角度看还挺帅的嘛”!
第一次正视段夜,王菲儿看的也很仔细。段夜身为男子,皮肤好的令女子都会羡慕。眉角上扬,自带一股英气。可惜那双眼睛,生的水灵灵的,有些太过秀气…
看的久了,王菲儿忽然有些不好意思了。想起两人回来的时候,路上遇到的老乞丐。再次打破了沉默。
“老乞丐的那封信呢?拿出来瞧瞧”。王菲儿红着脸催促道。
要不是王菲儿提醒,段夜几乎都忘了,他的怀里还揣着一封来历不明的信。
“哦!在这里…”。
把手伸进怀里摸索了一阵,段夜发现那封信已经滑到了腰带的位置。手臂要伸到很深,才能拿到。他穿了一件白袍,弯腰进去取信的动作。就像是在探寻他的“**”。
王菲儿虽然这一世还是个黄花大闺女,但上一世早已经过“人事”,所以在看到段夜的不雅动作后,两颊羞红,恨不得埋进自己的胸口。
“咦…你的脸怎么回事?该不是发烧了吧”?
发现王菲儿的异样,段夜并没有多想,反而关切的问了一句。
“没…没事!身为一个男人你怎么婆婆妈妈的,赶紧打开看看,信里都说了些什么”。
王菲儿的身材很“有料”,自知失态的她,赶紧理了一下情绪,挺起胸膛数落了段夜一顿,成功的将话题转移开来。
“是…大小姐…我这就看”。
段夜低眉顺眼的陪着笑,捏着信封的边缘撕开,取出一张折叠在一起,有些泛黄的信纸。
“看来这信有些年头了…信纸都已经开始泛黄。估计是早就写好…一直放…”。
段夜一边展开信纸,一边分析着信件的年代。
“血书”!
当他把信完全展开,段夜不由自主的吸了一口凉气。信纸一共有两页,字体暗红。
他是药神,很容易分辨出那些歪歪扭扭的字体,是用血液小心翼翼的写上去的。
“血书?不会有什么冤情吧”?
上一世还在地球的时候,王菲儿特喜欢宅在家里追剧。按照剧情逻辑,一般会写血书的人,都是承受了不白之冤申诉无门,才会做出如此悲愤的举动。
“快念念…”。
作为一位资深的“影评人”,王菲儿很好奇信中写了些什么。
只见段夜一本正经的拿起“血书”,放在脸前念到。
“通定965年,吾等百人受命,押送江水城税银回京。途径桐城二虎山,安营扎寨,准备开火做饭。罪人身感不适,因此脱离队伍大解。不慎掉入猎人捕熊之陷阱,索性性命无忧”。
“通定965年,不就是七年前嘛”!
段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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