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不死心(1/2)
老板娘一马当先冲过来,堵住门口
常千佛手肘往外一拐,顶到那老板娘肩上,老板娘身子一歪,失衡往一旁扑倒。
随之冲过来的面店老板连忙伸手抢住老板娘:“宝玲,你没事吧?”冲着已跑出大门的常千佛两人跳脚大叫:“猴崽子,看我不逮住你!”
抄起身后一口大铁锅就追了出来。
老板娘冲回店里,从墙角抓起一把大扫帚,大步冲出,叫嚷道:“当家的,等等我。”
老板急了:“你跟来干什么?还不回去看着店?”
老板娘粗声道:“看个屁的店啊。看你弱得跟个孱头似的,哪是人年轻小伙子的对手……我呸!年纪轻轻的不要脸,白长这么俊了。”
穆典可“噗嗤”一声笑出来。
常千佛看她笑了,也跟着大笑起来,道:“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听别人夸我长得俊,别说,还挺受用的。”
穆典可越发忍俊不禁:“我也是长这么大,头一回听到有人这么断章取义的。”
两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扛着扫把追赶武林高手,结果可想而知。
很快身后老板和老板娘的的对话就听不见了。
常千佛拉着穆典可的手一路跑下去。跑过宽街,跑过窄巷,跑过小河上的石拱桥……跑到雨停了,两个人还在跑。
雨后潮湿的风撩着常千佛的袍角,撩着穆典可的裙摆,在空中缭缭缠缠地纠结到一起。像银色的亮波上浮着青绿的菏叶,颜色辉映,风吹荡漾。
常千佛一边跑,一边回头望着穆典可笑。
穆典可也在笑,两颊陷出深深的笑涡,似甘露,如醇酒。笑意从眼睛深处流出来,将那一潭缭缭绕绕的烟雾驱散,瞳仁清澈,黑白分明,明亮得好似在发光。
常千佛的神魂陷在她那一双会发光的眼睛里。
他从来都不知道,穆典可是可以这样笑的。那日在鼎丰楼宴会上,他看见她站在金雁尘身边,低眉浅笑,明明那样动人,可他总觉得她的笑未达眼底。
原来不是错觉。
跑上一座石桥,他们终于停下来。穆典可弯腰拄着桥面上的栏杆,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你…你真是太损了。我还是头一回…吃饭不给钱,叫人追着满街跑的。”
常千佛笑道:“我给了钱的。”
穆典可道:“你还好意思说,亏我以前还一直以为,你是个正人君子。”
常千佛笑道:“与其做一个被你敬而远之的正人君子,我倒情愿像现在这样,做个形象有亏的市井小民。”
他的视线灼灼,满目情意掩不住。穆典可脸红了一下,扭过头去:“我说不过你,反正你总是有理。”
常千佛笑了起来,走到穆典可身边,和她同望着远方。河流如玉带在脚下蜿蜒流过,此情此景,省
大略觉得气氛太过沉默了,他找了个话题来说:“我们家摆渡的昌叔和昌婶跟这对夫妇有点像,总是拌嘴,可是彼此都把对方看得很重。我猜过日子就是这样吧大,吵吵闹闹,方显出情趣。”
穆典可好奇:“可是总吵来吵去的,不会觉得累吗?”
常千佛笑道:“人与人的想法不一样。就像有的人喜欢吃咸,有的人喜欢吃辣。只要身在其中的人,自己觉得好就好。”
穆典可想一想,是这么个道理。转头笑道:“听你说话,像个得道的老僧。”
她临着风倚栏而站,裙角被风吹得扬起来,衣袂飘飘,像凌波踏水而来的仙子。
常千佛看着她灿笑起来,闪闪发光的面庞,不觉有些痴,怔怔说道:“我要真能如高僧悟道,看淡红尘情事,那便好了。”
这话语气不对,常千佛的眼神也不对。
穆典可刚冷却下去的脸再度飞红,连耳根都红得烫起来。
常千佛望着她的侧脸,良久,问道:“你在他身边,可觉得快乐?”
穆典可长直的睫毛低低垂着,不辨眼底神色,说道:“我从两岁就知道自己长大要嫁给他,一心只想和他在一起,也从未想过要背叛他。”
常千佛眼底刚燃起的希冀光芒倏然熄灭,像黑夜里最后一星骤然灭了,只剩下无边的,欲将人吞噬的暗沉,苦笑一声,道:“总是不死心,要亲耳听你说了才能死心。”
穆典可迎着风,脸颊被冷风吹得木木的,眼角亦酸酸胀胀,低着头不说话。忽然后背上一暖,却是常千佛脱了自己的袍子披在她身上,轻声说道:“走吧,河面上风大,别吹得着凉了。”
穆典可低低“嗯”了一声。
此时雨已歇了,河岸柳色新。两人沿着长堤默默地走,一路无话。
下了一场雨,大街上热闹不减。蹲在廊下避雨的行人纷纷出走,来来往往,络绎如织。
一群华服少年在街头纵马,你追我赶,谁也不让谁。撞翻街边的一长条铺子。
行到常千佛和穆典可身前约摸一丈,少年们忽然催马向街道两侧分走。一行六人,一列三人,分作两列,一起扬鞭,动作整齐一致。
那马鞭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做的,看似柔软,扬起一瞬间,迎着天光,折射出点点碎芒,分明是金属光泽。
常千佛本能地觉出异样。眼眸一沉,就见三五缕微不可察的细线如细雨蚕丝般迅速朝眼前飘了过来。
那不是蚕丝!也不是细雨!
那些线,是系在少年们的鞭子上的,既韧且长,拉得一线笔直。
少年分了两队,左队右手执鞭,右队左手执鞭,两人一组,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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