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垄断租界的土地(1/2)
不提掌柜伙计们腹诽,赵大贵当天晚上请大家到魔都最好的饭馆搓一顿,又前段时间的奖金,让每个人都拿的盘满钵满,总算把大贵商行的士气重新提升上来。
第二天,赵大贵又开了一次全员会议,将大贵商行今后的展方向摆了出来。
“从今天开始,我们大贵商行要的任务就是买地、买地、买地,其他事情都可以先放在一边。
从县城往北一直到洋泾浜,再到吴淞江,再到其北岸,这些地方的土地都要购买,而且这边三江相套之地,还有沿河岸的荒滩,最是要之地。”
赵大贵拿出英国人这段时间制作的魔都县地图,向掌柜们详细解说。
绝大部分人知道英租界、法租界和美租界等并不在县城内,而是在县城以外的外滩郊区,但也仅此而已,最早的租界原来在哪里,又是怎么展起来的,这些具体细节就一无所知。
为了让书友们更好地理解赵大贵的布局,还需要把魔都县城的租界的位置简单描述一下。
先说一下最重要的地理坐标物黄浦江。
总的来说,黄浦江是一条从西往东的河流,更准确说是从西南到东北方向的河流,窄处有三百多米,宽处约七百多米,算是不大不小的中型河流。
按照其流向,黄浦江在上游处是从西往东的,然后到中游处从南到北几乎竖直,接着到下游处又改为从西往东。
魔都县城就在黄浦江中游处,那段从南北的河流西侧,所以县城的东侧城墙跟黄浦江几乎是平行的。
按照这个布局,就可以理解魔都县城及其北边的部分,都在黄浦江的西侧,也就是所谓的浦西;黄浦江东侧则是大量农田,也就是浦东,赵大贵原主所在的三里浦村就在浦东,让赵大贵在穿越初念叨过不如浦西有前景,是个更屌丝的地方。
在魔都县城北门往被二百米处,有一条东西向的小河,跟县城北墙几乎平行,然后流入到黄浦江去,这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洋泾浜。
不过,洋泾浜只是个十几米宽(或者比这还小?)的小河,新中国建立后就嫌它碍事,用土填埋,修成道路,所以现代地图上是看不到的。
过洋泾浜再往上走数百米,还有一条东西向的河流,跟洋泾浜几乎平行,目测宽度为数十米到一百米(知了吐槽:这能目测吗?),比黄浦江小多了,却是著名的吴淞江。
因为从这条河坐船,可以直通到苏州,所以洋人喜欢将这吴淞江叫做苏州河,到了后世也被人沿用,反而是吴淞江知道的人不多。
吴淞江以北、黄浦江以西,是一片农田和荒滩,被称作虹口,很多人就算不清楚这个位置具体是哪里,但“虹口”两个字还是听说过的。
西方国家在魔都的第一个租界,当然是英租界了。
最早是璞鼎查到江宁(南京)谈判,签署江宁条约的时候,提出要从通商五口划出一部分土地供英国人寄居(注意一下,并不是租住),但并没有注明具体要哪些地块;
后来又从江宁到魔都实际考察,一眼相中了黄浦江、吴淞江和洋泾浜三江环抱的河套之地。
这个地方,三江环绕,交通方便,容易做码头和仓库,而且就在黄浦江上英国军舰火炮范围之内,不管从经商的角度看,还是从保护侨民安全的角度看,都是非常合适的。
只是,璞鼎查还有很多琐事,只是看了之后心里暗中有数,并没有跟中国官员提及有关这片土地的事情,只是回到香港后在英国人自己的官方文件上有些描述。
后来,巴富尔受到璞鼎查的指派,到魔都这边赴任,一开始居住在魔都县城里,暗地里却有获得璞鼎查获得的那块土地,建立一个属于英国人的专门居住地的重任。
从1843年到1845年11月,巴富尔跟苏松太兵备道宫慕久经过一系列谈判,又指出按照江宁条约,中国政府早就同意提供土地供英国人居住,迫使宫慕久提供土地。
按照双方的谈判,这第一块土地最东边是黄浦江,最南边是洋泾浜,最北边是离吴淞江很近的李家场,最西边是界路(现代的河南中路),是一个四四方方的长方形地块,面积大约八百三十亩。
两江总督和朝廷重臣对这块地让给英国人居住,早有心理准备,宫慕久将这件事情上报后,很快批准,允许双方按照约定的“上海土地章程”行事。
宫慕久是个这时代少有的清廉有良心的清朝官员,知道提供地块是按照江宁条约必然的事情,自己没法阻挠,便做最后的挣扎,也就是这区域里的土地只许英国人租借,不允许直接获得所有权。
也就是说,英国人不能直接购买土地,只能跟原来的中国地主获得土地二十五年到三十年的使用权,相当于只能承包二十五年到三十年而已(有点熟悉的感觉吗?)。
宫慕久关于土地租用权的做法,即使在清朝也是创,巴富尔本可以强硬要求获得真正使用权的,但最后不知为什么妥协了,同意按此办理。
而且,租用土地的价格还不低,一开始还有地主以每亩地每年一两银子,三十年三十两银子的价格出租;没几个月就变成每亩地一年十两,三十年三百两的高价。
考虑到这里原来的土地,即使是最上等的上田售价也就十两银子左右,中田八两,下田六两,同时考虑到英国人租的这些土地本来是不能做农田的荒滩地,仅以这时代的眼光看,都是高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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