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六 莫非?(1/1)
“什么!”
“未未未婚妻!”
翟思帕惊讶的嘴都合不拢了。
“是啊,丽丽和熊可是从小的娃娃亲呢!当初熊偷跑出去,全靠丽丽帮忙。”劳软足宠爱的说道。
而名为丽丽的熊猫族少女,也回以温柔的眼神。
明显很是恩爱。
“可,可是你不是才5o岁,按照人类的年龄算,还是个1o岁不到的小屁孩儿么?”
“娶媳妇要趁早,你连这个道理都不知道么?”
“”
这个打击面就有点广了
天王内部,可是盛产单身汉啊
“可是,为何你会有信物呢?”宗严试图把话题掰回正轨。
“嗷!您好!”丽丽双手合十,恭敬地鞠了一躬。
“感谢您对我家软足的照顾,刚刚我都听他说了。”
不是,那么不靠谱的熊孩子为何能找到这样懂礼貌的老婆?
哦,不,未婚妻。
未婚妻也不应该啊!
连宗严脑子里都忍不住升起一堆问号。
“自我介绍一下,本姑娘全名叫做丽丽风暴烈酒。”无论如何,丽丽继续说道,“您想的不错,我和陈风暴烈酒是同族,他是我的亲叔叔。”
“说是叔叔,和女儿也差不多,陈长老至今仍是单身。”劳软足补充道。
“我叔叔对我很好的。这个信物我有好几块呢!送给您一块吧!”说着,丽丽就从后腰的毛里摸出一块巴掌大的令牌。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信物,宗严翻看着,心想好像也不是很难得到的样子。
一转头,却从季火掌和艾莎云歌活见鬼的表情上看出来,这东西应该还是很珍贵的
绝不应该是丽丽可以随便拥有的事物
“丽丽,你是怎么拿到信物的?”云歌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
“噢,我自己拿的!”丽丽一副天真浪漫的样子,“去年过生日的时候,我猜到叔叔肯定又要忘记送我礼物,所以我趁他喝醉酒的时候提前自己拿了。”
“反正他每天都是喝得酩酊大醉。”丽丽吐槽道。
“我很节俭呢,没拿什么好东西。这些牌子”丽丽又在后腰一模。
这次拿出一沓子信物来
“当时放在角落里都快长霉了,要不是我看着漂亮拿走,估计现在都烂掉了也不好说。”
“啊!话说他去年最后送礼物给我了那我是不是应该把这些牌子还回去?”
翟思帕在角落里连连点头。
翻译过来是:这就对了!这才应该是劳软足的老婆!
宗严看看自己手里的令牌,只见其非金非木但却异常沉重,暗暗用力捏了一下,令牌上面精细的花纹毫无异样。就算见惯了奢侈物品的宗严都得承认,这个令牌完全可以当做艺术品对待。
季火掌夫妇面面相觑。
“当初就不应该让那个醉鬼当大统领”
“还不都怪你打不过他”
“老子怎么可能打不过他!”
“当初是谁被人家喝醉了后在地上一通乱锤?”
“咳咳你差不多可以了啊!”
宗严自当没听见这对奇葩夫妻的对话。
“总之,有了这个,就能见到陈长老了吧?”
“啊我的酒”
“嗝”
在丽丽风暴烈酒的带领下,宗严终于见到了这位中立派长老陈风暴烈酒。
陈的体格非常夸张,从远处看就像是一座小山。正常的熊猫人身高普遍在三至五米之间,可这位陈长老的身材恐怕是这个数据的两倍。头上戴着斗笠,身上披着蓑衣,一副游侠风范。
但确如季火掌形容的那般,这位果然是个醉汉。
还未迈进大统领的宫殿,先闻到的就是扑鼻而来的酒香。
进入后,就只见一个个密封好的酒坛子将殿内的广场挤满,而屋内则随处可见喝光的空坛子。
陈风暴烈酒本人,正烂醉如泥地抱着一坛子酒鼾睡,嘴里还时不时的说着梦话。
“呐,这就是我叔叔啦。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差不多有三百天都是这样的。”丽丽介绍到。
居然让这样的人当上大统领,未免太儿戏了吧宗严暗暗道。
许是见到宗严皱眉头,丽丽又说:“别看我叔叔这个样子,但他却是族里最强大的人呢。而且他为人非常义气,性情洒脱,这种风格在我们熊猫一族里非常吃香,所以他有很多崇拜者的。”
“是啊,熊的梦想就是以后过每天酒醒后吃,吃饱后再喝醉。”劳软足艳羡的说。
“你敢!知不知道他就是因为这样才一直娶不到媳妇!你要是敢这样老娘就趁你喝醉的时候把你的毛烧光!”丽丽瞬间化身母老虎,再无一丝之前的温柔。
“哎是”畏缩了。
宗严没理会一旁小两口的口角,凑近来,轻声叫着,“陈长老?陈长老!”
“您那样是叫不醒他的。”丽丽说着,自去院子里拎了一坛子酒回来。
也没说话,伸出锋利的爪子,往酒坛上一敲。
咔嚓!
一股酒香顺着坛子的裂缝飘了出来。
“吼!”
宗严心中警铃大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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