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铁骑直入三千里(1/3)
可是,无论你想不想,总有人会死去,在这件事面前连尊贵的皇帝都无法幸免,更不要说其他人。
所以,胖子正飞奔在走向死亡的路上,鼓鼓囊囊的腹部有一处贯穿伤,不久之前,这里曾经插着一只雷矛,天下矛术精湛者无数,但最为出名的两位都在北沧,因为在广阔的草原上,那些草原牧民的孩子刚刚学会飞奔,就开始用手中的石子,木棍来驱赶羊群,练习这个,因为工具太简单,随手捡来的一只木枝,因为目标太多,睁开眼就可以看见满坡满滩的羊群,马群。
高居北沧十大高手第三的拓跋离歌,被北沧江湖称为“雷神”,雷神的兵器就是他从小玩到大的短矛,短矛长二尺有余,用莫斯罗山异铁打造,在拓跋离歌手里算是兵器,也算是暗器,或许称为暗器有些牵强,因为每当拓跋离歌掷出飞矛都要如雷般大喝一声,大喊在前,飞矛在后,算是明器吧!所以雷神的兵器就被自然而然的称作雷矛。
能和北沧有数的高手对决,这个胖子自然也不简单,何况他还是一对三,北沧武榜第三雷矛,第六霹雳手元丰,和鹰眼头子耶律识。
北沧十大高手中三人合围,还是给他逃了,虽然在他们看来胖子已经是强弩之末,被霹雳手一掌击中后背,肚子上被飞矛扎了个洞穿,胖子的气机已经开始紊乱。所以他们不徐不疾的跟在身后,这是草原狼的做法,草原人跟这些草原上最好的猎手学习了很多狩猎知识,所以他们认为狼才是自己的先祖。
李云道深知自己的伤势,如果仅仅是雷矛和元丰,他有足够的信心和能力摆脱围追堵截,可在草原上对上鹰眼耶律识,实在是一种不幸。这是这个草原上最狡黠的猎狐,迄今为止短短九个时辰,至少破坏了他两个逃跑线路,五个陷阱,他有狼一般对危险的嗅觉,鹰隼一般看穿伪装的眼睛,两个秦沧两国最大的谍子第一次交锋,李云道就败了,一败涂地,而且眼看就要输掉生命。
秋爽天高,没有遮拦的阳光格外的炽烈,胖子感觉血流有些加速,他需要一个可以喘口气的地方,所以他决定逃进霍陀城。
霍陀城很繁华,两万多人的小城街巷相接,四通八达,是草原上不多的几座可以长久居住的城市,尤其是自东西穿城而过的干道,使用巨大的青石板铺成,城内有专门清扫干道的老人妇女,为的是不让马粪留在石板路上,草原上的人不是讨厌马粪,而是这个城主讨厌,所以经常在这里走商的人都知道,管好自己的马,否则,这极有可能是它最后一次给自己干活,因为城主可能不会杀人,但杀起马来却毫不犹豫。
今天城里的气氛不太对,行人们小心翼翼的急行着,即使遇到相熟的胖友也只是快速地打一 下招呼。然后匆匆远去。
然而,城门却是洞开的,像一只择人而噬的猛兽的巨口,从宽大的城门洞里李云道甚至可以看到城内行人脸上略显紧张的面孔。这无疑是一个局,熟悉的味道,请君入瓮。
李云道叹息了一声,飞掠进城,如果真的走投无路,那也需要一点时间来处理伤口,那三位留下他是肯定的,可李云道从来都没有准备让他们能够全身而退。
东西已经送走了,没什么太大的遗憾了,不是他算计的不够,而是他高估了慕容铎的能力和人品,过分嚣张跋扈的慕容铎无意中露出马脚,掀开了帘子,漏出了自己,立即就被鹰眼盯上了。而且显然耶律识在第一时间就判断出这条大鱼的根脚,并没有打草惊蛇,而是远远的缀着,直到李云道走进口袋阵,才露出獠牙。一击即中。
李云道顾不得气氛诡异,穿街走巷,顺手将痕迹擦去。直冲城守府,掠进城守府之后李云道,很轻松的光顾了城守的卧室和厨房,在卧室里找到几条上好的老山参,厨房里却只取了少许干粮。然后快速的掠出后墙。
灯下黑的伎俩,在耶律识面前只能用一次,依照耶律识的谨慎,客栈,药铺显然已经是张网以待,而城守府自然是个好去处,一般人不会这么胆大,但李云道善于兵行诡道,前番藏在南院大王府上是如此么?所以,他必定会进行一番搜查,那么,李云道争取的就是这个时间差。
在一个一万多人的城池内藏身而不被发现,很不现实,可他现在却必须为自己争取到一点不多的时间,哪怕半天也好,喘口气拼起命来才有底气。
果不其然,刚刚落入一户破落农舍家的枯井中暂做栖身之地的李云道,很快就听到,外面马蹄声震,大约是以三十人队的侦骑为一组,至少有三十组,在大街小巷来回疾驰马上的骑卒佩刀却不负弓马鞍桥上挂着一只只矛囊,柔然铁骑呼啸着将街头的人流惊散,铁矛无情,提前已经获知一星半点消息的霍陀城居民都知道,军令之下,这些骑卒根本不会在乎挡在身前的是什么,一律统统推倒,击溃。
百战老卒爱惜马力,通常宁肯破费囊中北沧巧匠制成的飞矛,将惊恐的行人飞矛刺死,也不愿让胯下的大马受惊。这就是北沧人的想法,胯下马在某种意义上比家中的老婆还金贵。
李云道知道这样的搜索只不过是打草惊蛇的常规手法,并不在意,白胖的大手很稳定的将路上捎带的一葫芦老酒洒在身前背后的巨创上,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让他忍不住闷哼了一声。
京师长安,皇帝不合常理的突然摆驾兵部,以至于刚刚和小乔小拼了一场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