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密室追凶(2/2)
乱的程度不言而喻,那样的状态下,会写出怎样的遗书,一般人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如果遗书是编造的,警方只需将其拿给专业的心理机构辨认,很就可以发现问题所在,故不留遗书显得合理。但没想到他画蛇添足,为了制造可靠的不在场证明,不得不锁上门。这就是本案的第一个败笔。试想一下,一个连遗书都没想到留下就自杀的人,会想到把门锁严实吗因此,这所有的一切不过是凶手的障眼法罢了。”柯摩斯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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