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集议(1/3)
清河县地处黑龙港流域,虽然地处温暖带,自然资源丰富。但是由于地势低洼,泄水不畅,历来清河县旱涝灾害频繁,又加之属于低洼冲积,海积平原。所以大唐时期,清河县地的农田,普遍是盐渍危害严重,能用来耕种的良田不多。
李胜近一月的走访得知,清河县内的良田,已经有一部分在崔、张、李等世家大族手中。然而没有了田地的百姓,也已经成为了世家大族的庄户。这个结果让李胜十分愤慨,武德初年,大唐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实行了《租庸调》的赋役制度,配合《均田制》的实行。规定丁男十八岁授田百亩,永业田二十亩,八十亩口分田,老死还官。
然而大唐开国不过短短十几年,清河县内就出现了土地兼并,怎么不让李胜气愤。世家大族的危害,竟然到了如此地步,难怪李世民对世家大族如此忌惮。
李胜经过一个月的走访调研,也确定了清河县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小农经济固有的脆弱性,抵抗自然灾害时,无力抵抗家族势力和官僚权利,是决定土地被兼并的主要的根本原因。
最让李胜恼火的是,要想解决这个问题,还要和世家大族掰扯。除非李胜当做没有看见这些,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等李世民招自己回朝完事,任由清河县百姓被世家大族压榨。李胜认为自己做不到,对于这些他不能选择漠视。
李胜这几天也是对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也是很闹心。想要解决这件事确实很难,古代人对于土地的热爱,绝对出乎现代人的意料。现代人有钱就想着做生意赚更多钱,和古代人有钱就多买地的心理,是一模一样的。
想要从世家大族手里掰出田地,除非你弄死他。要不然别想从他们吃进去的土地中,再让他们吐出一寸土地来。
李胜越是明白越是闹心,百姓无田,为了活下去,只能为世家大族种田。刨去本身要交的赋税,还要交给地主一部分地租,能留下来的粮食已经寥寥无几。虽然不至于饿死,但是想要吃饱也是不可能的。如果遇到荒年,饿死人那是肯定的。百姓如果活不下去,只有暴乱一条道走了。
李胜绝对不想看到这种结果,但是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和世家大族走到对立面。李胜躲来躲去,还是要和世家大族争斗,李胜对于这个结果也是很无奈。
清河县衙,李胜溜达了一个月,终于不再出去了。他招来了县衙内所有的官吏,准备开一个会。
古代开会叫做朝参或者集议,朝参是由皇帝主持的会议,由文武百官参与,是决定国家大事件的会议。集议这就包括广泛了,也可是皇帝主持的一般的会议,也可是部门大员主持召开的讨论会议,也可是一州一县长官主持的会议。
平时像县令主持的集议,一般只有县丞县尉与六曹参加。像底层的仓储和税赋刑衙官吏,是没有资格参加的。像李胜这样,全都招来开会的,还是头一次。
后衙大堂中,三十多位官吏齐聚一堂,厉宏才与崔明川来回的看了一下,大堂内这些底层衙役,因为他们不知今日招来他们所为何事,他们全都在低声的相互打听,弄的整个后衙大堂内,一片的嗡嗡声响。厉宏才和崔明川两人都是眉头紧皱,对李胜这个做法颇有成见。
李胜独自一人,进入了后衙大堂,手中还拿着一摞纸张,这是李胜准备的发言稿,和一些自己调查的数据。
“见过县令大人。”
满堂官吏,除了厉宏才和崔明川两人,其他全部起身与李胜见礼。
李胜走到主位坐下,说道:“都免礼吧!我这人对于礼数不很在意,以后再有这样的集议,大家就不要多礼了。”
李胜说话很和蔼,这让满堂官吏对他很有好感。好多官吏还是第一次见到李胜,对李胜的年纪和态度,都很惊讶,像李胜这样年轻又没有官架子的县令,他们还真是头次听说。出于对李胜这位县令的尊重,他们还是行了一礼,才坐回去。
李胜看诸人都坐了下来,说道:“我这人没有那么多的废话,性格也是直来直去,所以我就直奔主题。今日叫大家来,有一件事情想要与大家讨论。是关于武德元年到今日的土地买卖问题,十几年来,灾害不断,许多庄户为了活命,将官府授予的田地抵押或者卖掉,今日我们就是要讨论如何将土地要回,再分配给他们。现在大家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了。”
此话一出,满堂皆惊。
在坐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不敢说话。厉宏才也是惊的不轻,李胜是很直接,上来就是扔雷。这事情要真是实施了,世家大族绝对会瞬间炸窝,绝对会引起强烈的反抗。
“县令大人,卖出的土地要想再收回,这事不好办。如果真要实施,恐怕会生事端。”
厉宏才还是开口了,作为县丞,他不得不开口,作为县令的佐官,回答县令的问题,对重大事件提出质疑或建议,是他的本职工作。
“大唐律法规定,官府授予的永业田和口分田,任何人无权买卖,在坐的不会不知吧?”李胜说道:“刑曹何在?私自买卖土地应该承担什么刑罚?”
清河县掌管刑曹的官吏,叫做张菘,是一位十分干练的中年人。他听到李胜点了他的名字,就站了起来。
“禀县令大人,私自售卖官府授田,如若查实,一亩笞十,二十亩加一等。买卖数量巨大者,刑至百仗。且原田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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