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古代的博戏之魂(3/4)
夕聚博,谓之‘试年庚’。”类似的诗句还有很多,无法枚举。可见掷骰子流行之广泛。
而早期的骰子戏,一般用两粒骰子,这大概同双陆的制度有关。
到了唐中期以后,广泛流行掷六枚骰子的博戏,一直流行到五代和北宋。
唐人李洞有诗云:“六赤重新掷印成。”
《宋史·张昭远传》也有:“一掷六齿皆赤”的记载,都是这种习俗的证明。
在此之后,社会上还出现过掷三、四、五粒骰子的各种博戏。
一骰具六面,多粒骰子可以组成难以计数的排列组合形式,于是形成后世名目繁多的“骰子格”。
总的来说,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原则,即“同色”,又称浑花,全部为一种点数为贵,驳杂为贱,在同色之中,又以红色为贵。
以《除红谱》为例,四枚四点称为“满园春”,又叫“堂印”,为最高之彩。其次为四枚幺,称“满盘星”。
以下为四枚六:“混江龙”,四枚三:“雁行儿”,等等。杂色的彩,也以多枚红色者为贵。
上面所说的骰子格,花样过于复杂,一般用于行酒令和其他游戏。
而在纯粹的赌博场合,计算输赢的是另一种方法,作者菌专门查了一下,大概主要有“赶老羊”、“掷挖窖”和“掷骨牌”等几种。
“赶老羊”又叫“掷老羊”,用六枚骰子,每人可掷若干次,直至出现其中三枚点数相同,然后计算其余三子点数之和的大小以决胜负。
“掷挖窖”与“赶老羊”大致相同,也用六粒骰子,只是决定胜负的是三粒同色的骰子,骰彩的贵贱顺序为六、四、幺、三、五、二。
如果掷出四色、五色甚至全色的彩,则更胜一筹。
“掷骨牌”是借用了“牌九”规则的赌法。
其法可用二至六枚骰子,但不用三枚。
如用六枚骰子,须将其中四枚掷成一色,其余的两枚便凑成一张骨牌花色,如两枚六是一张“天牌”,两枚“幺”是一张“地牌”等等,博徒们便以骨牌的贵贱来比大小。
用五枚骰子的方法与此相同,只需将其中任何三枚掷成一色,然后比较其余两枚所凑成的骨牌花色。
最简单的是掷两粒骰子,只须掷一次,便成一张骨牌,立见输赢,掷四枚骰子每次都可凑成两张骨牌,也就是一副牌九,比较的方法与牌九完全相同。
上面所说的几种掷骰戏在清代普遍流行于下层社会之中,几个赌徒,一副骰子再加一只盆、碗便可进行,赌徒们轮流“坐庄”,机会均等。
另外两种广泛流行于清代社会的骰子戏是“摇摊”和“压宝”。
摇摊是从古代的“意钱”演变而成的。
可容多人参加,一般在一张方形赌台上进行。
其法有庄家一人,站在赌台上方,其余人在四周下注。
进行时,庄家将三粒骰子放在一个有盖的容器(称为“摇缸”)中摇动,待骰子定下后,将所现的点数之和除以四,能整除即为四,有余数的则可能为一、二、三,分属赌台的四个边。
余家在庄家摇定之后分别在桌上的四边下注,摇出自己所押的一方,由庄家照押数赔,其余三方则归庄家所有。
摇摊看起来很简单,只有四种结果,常常出现某种似乎有规律的点数变化,赌徒们将其称为“摊路”。
有些自以为是的人便殚精竭虑去研究这种所谓的规律。
但其实,现在懂得一点概率的人都知道,每次摇过,下一次每一边的可能性总是四分之一,所谓“摊路”实际上是不可捉摸的。
像是清代大诗人龚自珍,自负聪明,性又嗜赌,尤其喜欢摇摊。
他曾在自己的帐顶绘“先天象卦”,来推算“摊路”的规律,自以为深谙其中精要,不幸的却是每博必负,常常因此囊空如洗,一时传为笑柄。
包括清代社会到了后期也和宋朝一样,赌风极盛,当时杭州、扬州等地的盐商和其他巨贾常常举行宴会,宴后必继之以豪赌,场中往往有多种赌法,而摇摊总是吸引最多赌客的地方。
摇摊又叫“压宝”,清代还流行另外一种与它相似的赌博,也叫“压宝”,又叫“骰宝”。
骰宝的形式比摇摊要复杂。有庄家一人,派彩(庄家的助手,分配下注者的赌彩)一人。
道具有骰盒(又叫宝盒)一只,骰子三粒,赌台或赌摊前有一张画有各种图案的布,供赌博者下注。
赌时,庄家先将骰盒中的骰子摇晃后放定,待下注人投注完毕,再把盒子揭开,看三粒骰子开出的样式来决定吃注或赔注。
骰宝的输赢方式主要有押“大小”、押“单双”和押点数。根据押中几率的大小,赔注率也有高低,押不中者统统被吃掉。
骰宝从清代直至民国间,在全国很多地方普遍流行,甚至成为一种游乐活动。
除了在大小赌场中常年举行之外,岁时节令还有人在集市、街道上开骰宝。
每逢此时,赌摊前众头攒动,甚至儿童妇女也可用零花钱下注试试运气,图个彩头。
嬉闹喧哗,热闹异常,是那个时代常见的赌博方式。
骰子除了用于单纯的掷骰赌博之外,又是许多博戏如彩选、状元筹、升官图、牌九和麻将的重要道具。
它还演变成骨牌(宣和牌)和叶子牌,一直流传至今。
唐代以后流行于世的各种博戏,与骰子毫无关系的可以说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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