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不灌水了速度推(1/2)
雾都闻名遐迩的福他公园,因风景优美、景色宜人,而成为假日里人们的休闲圣地。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被人刻意忽视的重要原因——那就是免费开放,谁都可以随意进入。
今天天气晴朗,暖洋洋的太阳把前几日积累的阴沉一扫而空。黑衣青年带着小弟凌华,牵着宠物宗涛(全为一己之见),来此处寻欢作乐。
公园里但凡草木茂盛之地,都被这伙人留下了足迹。没有人发现,他们路过一处,那里的青草就会变得稀疏一点。虽然只是些许小草,但放眼整个公园,积少成多,数量也十分可观。
倪灵向来只吃肉,凌华也没有啃草的习惯。那么这些草毋庸置疑的,全进了兔子涛的胃。
这还是凌华本着可持续发展原则,约束住它的结果。要不然几天没吃饭,快要饿疯了的兔子,会毫不犹豫的对公园绿地展开三光政策,顺便在上面拉一泡兔屎留念。
好在公园够大,加上宗涛目前的迷你体型也吃不下太多。打劫了数块草坪后,它终于发出满足的叫声:“嗷呜,吾饱食矣。”
倪灵抓起兔子,怀着好奇,用手掂了掂。发觉兔子还是原来那么轻,不由讶异道:“兔子涛,你这货明明吃了辣么多杂草,为啥还是屁大点重量。要是在养兔场,像这种怎么吃都不长肉的,铁定第一个被宰。”
“不不,恰好相反才对。”听了青年的话,凌华持反对意见说道:“在主人眼里,兔子不都是挑肥的杀吗,没肉的瘦兔子反而更加安全。”
宗涛听得心惊胆战:这二位怎么就扯到杀兔子上了。
倪灵:兔子这么可爱,我一定要吃了它,尤其是某只金色的大兔子。
抬头看着苍蓝色的天空,凌华对玩兔子玩得不亦乐乎的青年说道:“倪灵,我们真的不和龙惊天他们走吗?之前那个兰德说的印记我已经找到了,目前只能用精神力慢慢磨掉它,大概要花个三五天。”
“血族始祖不可能任凭我抹消印记,一定会有所行动,说不准已经在路上了……唉,我要是精神能力者,就不会像现在这般被动了。”
黑衣青年毫不在意的说道:“怕个啥,咱可是直面过九组组长的绝世高手。再加上你这前任处长,还怕打不过区区一只老蝙蝠?”
“你当时是开挂了,能比么?”凌华吐槽道:“不过有一点说得没错,我们的确不用太害怕。毕竟血族始祖肆虐的年代,是在天启之前。”
“和以前相比,这个世界变强了许多。就算始祖真的苏醒,面对前所未有的超能力者,还能保持无敌吗?”
青年摸着兔毛,赞同道:“对对,不怕他来,就怕他不来。我的弯刀早已饥渴难耐了。”
宗涛虽然没有参加那晚的战斗,却也明白倪灵二人遇上了麻烦。于是抖抖身体,正气凛然道:“恩公,若有用吾之处,定当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倪灵一拍它圆滚滚的屁股,令后者发出奇怪的叫声。说道:“你个兔子能干啥,一边玩儿去。打架这种事,还是得看老大我。”
“嗷呜……”
凌华看着这一幕,微微一笑:“好了,我们差不多该回去了。明天还要起来,找份新的工作呢。”
“这个,老凌你有龙惊天的联系方式吗,我忽然想去圣堂了。你看,这么大一个组织,总不会让客人自理住宿伙食吧。”
“是有电话号码,但我不会说出来的。倪灵,别总想着不劳而获,你什么时候才能像个普通人一样工作挣钱啊。”
“凭本事蹭的饭,为什么不让我吃?”
“恩公此言差矣,吾之愚见……”
“闭嘴,看看你眼前的草坪吧死兔子!”
……
就在倪灵等人嬉笑扯淡的时候,雾都某条主道上,一个怪人,吸引了无数的目光。
此人看起来约四五十岁,却给人一种诡异的腐朽衰败感觉,仿佛已经在时间长河内游弋了无数年。单论长相,这是个十足的美男子,苍白的脸庞英俊而又邪魅,如艺术品般完美。古怪的是,他这身穿着打扮不似现代,而更像是中世纪贵族,甚至还披着一件不知什么动物皮的大氅。
要知道现在可是八月,太阳的毒辣势头尚未离去。此刻居然还有如此反人~类穿法,此人莫不是传说中的巴梨时装展模特?
若人们的观察再仔细些便会发现,男人微卷的金发下面,没有一滴汗水。
“先生,请问您去哪里?”
在路过的出租车司机眼里,这人一定已经疲惫不堪。于是停靠在路边,按下喇叭揽客道。
“不用了。”对方的声音带着一股沧桑之意,只是略显沙哑,似是很久没有说过话了。
司机讨了个没趣,只好发动车子继续寻找下一位潜在顾客。他未曾见到,男人眼中一闪即逝的血色。
此人抬头远望,不算遥远的另一头,是倪灵等人所在之地。
“感到荣幸吧,相对于圣堂的伪善者,你们这些东方人更令人感到好奇。”男人露齿一笑,却将自己那两颗尖牙隐藏得极好:“外来者啊,不必心急。你们很快就会品尝到,来自我德古拉的无穷无尽的恐惧!”
“阿嚏!”
扣着鼻屎的黑衣青年打了个喷嚏,差点把手指全戳进鼻孔里面。带出来一大坨恶心的分泌物后,倪灵相当满足地哼哼一声,说道:“奇了怪了,居然有人念叨小爷,该不会是琪露诺那个小娘皮吧。昨天打了一架后,她倾慕于我的强悍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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