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2/2)
惑,从阳提起怀里的叭叭,将它的爪子展示出来:“先前李狗蛋想逗叭叭玩,结果被叭叭一巴掌掀得老远噗!”初七很认真地思考起了驱狼吞虎让猫和狗打得飞起然后自己坐收渔人之利的可能性。
——他绝不承认自己是居心叵测。
“咦?”浴室门从里面打开,沈曦顶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用干布巾揉着,一边探出脑袋来,“都在等着洗澡啊?”
“肯定啊,今天这么热,洗完澡换身凉快衣服,清清爽爽吃晚饭不是更舒服吗?”
从阳理所当然地说着,顺便拎起叭叭的后颈毛把狸花猫递到了沈曦面前,“喏,毛弄干了。”
正准备伸手接过狸花猫,不料猫咪却扭着身子挣脱开沈曦的爪子,跳上了李狗蛋的脑袋,发出了一声得意洋洋的喵。
对此,李狗蛋的反应是各种蹦跶和摇头晃脑以及原地打转,还试图用爪子去挠后脑勺,使尽浑身解数,也没能把贴在脑袋上的狸花猫给弄下来,只能吐着舌头累趴下来。
“更喜欢李狗蛋么?”沈曦眨了一下眼睛,看着狸花猫扒着李狗蛋的耳朵和脖子不松开的模样,“既然这样……我都洗完澡了不想再去厨房,今天没有鱼吃了,让李狗蛋陪你玩补偿一下可以吗?”
叭叭歪着脑袋想了想,胡须往前翘着,松开了扒着李狗蛋耳朵的一只前爪,使劲拗着小短趾,留下两只爪子尖竖着。
“你是想说……明天要吃两条鱼吗?”沈曦捂着嘴巴直笑,“一点亏都不肯吃……没问题啦!”
叭叭点了点头,满意地收回爪子。
初七默默移开了视线。上次跟沈曦这么讲条件的——公主病——当场就被扔到井里去了……差别对待还真明显,难怪一直生闷气没出来冷嘲热讽。
不过,似乎还少了什么?对了……
初七想起来了,刚才去井那边找李裹儿的时候,平时会蹲在井边的望夫尸不见了。
放在平时,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过想想今天多了一只刚来就成功占据制高点的猫……他大概知道原因在哪里了。
“曦小姐,今日怎不见那干尸?”虽然心里明白了,不过面子上起码还是要装一下,如果让沈曦看出了他对狸花猫的敌意,对于今后制定对毛绒绒作战计划就相当不利了。
听到初七的问题,沈曦脸上露出了一种十分古怪的表情,像是想笑又使劲憋着的模样。
“你说拉拉呀……”小姑娘蹲下来,用手指挠着叭叭的耳朵和下巴,“它下午被叭叭挠掉了身上的裹尸布,躲在仓库里剪绷带呢,估计新布裹好之前都不敢出来见人了。”
初七沉默了。拉拉是沈曦给干尸起的名字,据说在干尸生前统治的国家,臣民信仰的异教神祇是被称作拉的太阳神,于是象征神之子的君王——法老,也就成了拉的儿子,然后被沈曦直接简化成了叠字名……
当然,拉拉这个词在后世被赋予的新含义,沈曦是不会告诉前法老的。
“贱民你搞什么鬼?弄只猫回来捣蛋很好玩是吧?!”
干尸和厉鬼这对追求和被追求的如魔似幻,基本上被这里所有人都默认成绑定关系,提起其中一个,或者其中之一出现,必然会有另一个紧随而来。先前初七想到拉拉、这时候李裹儿的出现,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你没叭叭可爱。”
沈曦很坦诚地说道,“也没有叭叭好玩。”
……所以曦小姐你分辨是否有用的标准就是好不好玩么?
说实话,在初七看来,就实用性而言,李裹儿还是比叭叭高那么一线的,起码她看家护院的本事非常无人能及。从入住水井到现在,就算什么都不做,每天晚上趴在井口看星星看月亮,被公主殿下吓退的飞贼窃盗都能凑足两支马球队下场练练了。
在防盗这方面,李裹儿的优势比本家那只狗蛋大得多,最明显一点的就是她不用睡觉而且嗓门够大。
至于李狗蛋?……它不帮着小偷搬东西就算对得起它的饭量了。
综上所述,尽管初七先前就考虑过一旦李裹儿失去玩具这一用途就将她清理掉,不过看在她新开发出来的防盗功能的份上,他决定还是先留着吧——反正养厉鬼不花钱也不占地方。
“你居然拿本宫和一只猫比?”
公主殿下气得直发抖,全身都散发出了阴森森的鬼气,“难道本宫连只猫都不如了吗?!”
“猫咪的模样本来就讨人喜欢……这都听不明白吗?”沈曦遗憾地摊了摊手,“跟只动物比,你也不怕掉价?”
颠倒黑白还有理了?!李裹儿身后鬼火都出来了。
“……那干尸的账又该怎么算?你就不管了?”
沈曦惊讶地看着公主殿下,似乎这样就能从她那张如花似玉的半透明脸蛋上看出一朵真花出来。
“拉拉躲起来不见人,不就没法缠着你了么……难道你喜欢被它追捧的感觉?”
哥哥救命我养的公主病居然是个抖s!早知道我就扔掉了!
“……本宫再也不理你这种贱民了!!!”
初七面无表情地放空了视线。他觉得这一幕跟昨天邻居家两个熊孩子吵架的情形特别像。
不过话说回来,跟沈二小姐斗嘴,他还没见过谁赢了呢——不算他本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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