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初识李鹰(1/2)
“阿枫,你让我追查的那个火器勇,被人劫走了。”
“什么?被人劫走了?哪来的劫匪?”
“不是,是被湾仔重案组的人给带走了。我刚找到火器勇的踪迹,却没想到,人家先一步抓住了。”
一大早刚摆平了邵冰冰的事,在莎莲娜的建议下,邵冰冰也同意,算是顺利的搬进了叶宅。
刚从楼上下来,叶枫就被宋子杰给吵的头大。
“就这点事?一个小渣渣而已,抓走就抓走吧。过几天我们就要去湾仔工作了,都是自己伙计,没必要计较这么多吧,还有,你大过年没休假的吗,老大?”
“我做了一年了,老大,我也有线人的,几万块的公费我可不敢贪污的。”
宋子杰见叶枫对此没什么兴趣,顿时也有些意兴阑珊起来。
“好了,阿杰,我知道你现在冲劲足,一心想做大事。但大案子不是一天两天能破的,也不是随随便便能遇到的。今年好好过一个年,就剩几天的假了,我可以跟你保证,开班后准有大案子。”
“真的?”
宋子杰顿时两眼放光,叶枫扔了一支雪茄过去:“放心,我对自己人说话,一向都是真的。”
二人闲聊着,楼上邵冰冰在自己的房间里,掏出新买不久的手机,关好门,躲进被窝里,偷偷打电话。
“苏丝,嘻嘻,你真不打算甩掉你家那头会飞的小老虎?”
“怎么?你别告诉我,你真的偷吃成功了。”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惊奇的声音,随之,邵冰冰咯咯笑个不停,在对面三番五次催促下,总算是停止了笑声。
“咯咯...,你永远也想不到,我根本就没偷吃,而是光明正大的吃,一龙双凤羡不羡慕?”
一时间,对面陷入了沉默之中,好半天才有声音传来:“别开玩笑了,莎莲娜会给你这个机会?你逗我?”
“你不知道,我一开始也很纳闷。今天早晨,迷迷糊糊的,我听到他们俩对话,莎莲娜说,阿枫他是什么天命之子,命犯桃花。而且修炼什么法术之类的,就像黄帝一样,她撑不住了才找的我。”
“真的?有没这么夸张。”
“当然,你试试就知道了,刚才我都不能走路了。幸好阿枫会画符,给我一张符,现在感觉舒服多了,至少能走路了。”
“你越说越神了,我反正是不信的。”v更新最快/
“那我不管了,反正我现在觉得,我真的,整个人,包括我的心,都被阿枫给俘获了。”
“难怪梁京在书里说,通往女人灵魂的通道是......。”
......
几天之后,年假过去,湾仔差署开始热闹起来。
大门口走进来两名英俊潇洒的差官,引起了差署内众人的纷纷议论。
“都吵什么?不用做事啦?刚度完假就要偷懒,小心我一个夺命剪刀脚卡死你们,都做自己的事去。”v手机端/
突然间,署长办公室大门打开,一名穿着差司制服的矮胖子走了出来,怒吼一声,众人纷纷止住声音,快速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忙碌起来。
“哈哈,你就是,叶枫督察,阿枫是吧?我这样称呼你,有没问题?”
“没问题,长官。”
“好,你跟我进来吧,这位是旺角差署的宋子杰差官是吧?听说过你,小伙子很能做事,你先在休息室歇息一下,我跟阿枫有点事要谈。”
说罢,矮胖子署长迈步带着叶枫走进署长办公室,关上门之后,叶枫见署长四处踅摸,打算找烟,连忙从兜里掏出雪茄盒,递给署长一支。
“黄署长,我早就从王处长那里听说过您的大名了,说您真是兢兢业业......。”
拍马屁的话,叶枫会说,黄署长更爱听。抽了口雪茄,美滋滋的听着叶枫拍马屁,反正叶枫也知道,他再有一年就该退了,就当是伺候一年老前辈了,没什么不乐意的。
“嗯,阿枫,我听一哥说过,你老豆和港府甚至英国本土都有关系,我本来还以为会是一位大少爷。没想到,你小子可以。年纪轻轻,长得跟我这么帅,又有钱有人脉,还能这么谦虚认真的做事,我很看好你。”
黄署长也是一位能吹水的家伙,真是张口就来,也不嫌害臊。
叶枫也不敢笑,忍着给自己也点了支雪茄,勉强控制住自己的心情。
“是,我毕竟还年轻,以后还得您这样的前辈多提拔指教。”
“放心,我和老王当年关系不错,大家都是同事,一哥也叮嘱我要关照你,只要你好好做事,一切都没问题。”
说着话,挥挥手让叶枫坐下,抽了口雪茄,美滋滋的眯上眼。
“咱们湾仔,没那么多破事,除了铜锣湾热闹点,不过我跟他们打过招呼,白天不许闹事,不许过界到其他地方闹事。所以,其实很轻松的。不过,年轻人嘛,要做大事,这样,重案组、反黑组都归你。”
叶枫猛地一震,分区差署,署长之所以有实权,主要靠的就是重案组和反黑组,也就是rcu和o记。
至于其他的什么sdu(飞虎队)eu(冲锋队)等等,都有属于自己的直属管制单位。
哪怕年前说好的,叶枫也没想过对方会这么干脆的放权。
“难道这矮胖子感觉自己快退了,继续抓着权力不放也没意思,索性一股脑都放权给自己?”
叶枫正琢磨的时候,黄署长又开口了:“你也别想太多,我的意思是,你最好尽快整合两个小组,听一哥说,最近鬼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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