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快来,我撞人了(1/2)
大部分的女人,都是喜欢吃醋的。(
当然,这时候也许有人会跳出来说,我女朋友就不吃醋!那么抱歉,你女朋友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是,不在乎你!
陈岚是女人,所以她也会吃醋。
只是她表面并没有表现出来,只是强笑道:“不可能吧!你一定是看错了。”
“怎么可能!我会看错?”丽丽就好像受到了很大的侮辱一样,道,“我的记性一向都很好的,再说了,那个兵哥哥又那么的帅,你还喜欢他,我怎么会忘记呢?”
“可是……”
“什么可是啊!你不去看看?唉,说不定还是富二代呢!我们要是和那样的人有了关系,那这辈子都不会愁了!”丽丽双手握紧,放在胸口,脑袋四十五度看着灯一脸憧憬的说道。
“才不会呢,我不去,就算真的是他,那又怎么样?我相信他!”陈岚说道。
“什么意思?”丽丽立刻感觉到了不对劲。
“他是我的男朋友啊。”陈岚有些得意的说道。
“什么?!!”丽丽大吃一惊,道,“你不会是在开玩笑吧?”
陈岚着急的说道:“我还会骗你吗?昨天我们还在一起的呢!”
“嗯,我了解你,虽然会犯花痴,但是也不会拿这样的事情开玩笑,唉,女追男隔层纱啊,说的一点没错!”丽丽也为陈岚高兴,但是紧接着,脸色一变,道,“那你还不赶快去看看?天啊,你男朋友在和别的女人逛街唉!”
见陈岚不说话,丽丽继续说道:“我告诉你啊,你一定要强势一点的,反正你现在才是正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啊!他要是心里没鬼的话,为什么不敢来看你啊?为什么要专门离那么远啊?”
陈岚嘴上说道:“阿玛尼离我们店本来就远啊!”但是,心里却有些黯然和紧张。
她也知道,如果宁飞不是想要躲着自己的话,为什么不愿意过来和自己大声招呼呢?难道真的和丽丽说的那样,他有鬼?或者,他其实真的是富二代,看不上自己?
阿玛尼,相信这个牌子很多人都不会陌生。它的原名,乔治阿玛尼可能知道的人就很少了。它于1975年由乔治阿玛尼创立于米兰,跻身一流奢饰品品牌。
想成万人迷,必穿阿玛尼这句话现在在华夏的网络上也非常的火爆。
宁飞在店里站着,就像稻田里的稻草人一样,完全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说真的,他真的没有想到,一件普普通通的衣服会达到几千甚至几万的价格,在他的世界里,耐克,阿迪达斯,才是真正的名牌!
“喜欢什么样的,自己挑。”张娅舒站在宁飞的身边,抱着肩膀,语气平淡。
“真的要在这里买?”宁飞抽了抽嘴角问道。
“是的。”
“但是我身上的钱不够啊!”宁飞哭丧着脸。
他的身上,现在只揣了几百块钱,本来他觉得,几百块钱也足够自己买衣服了,结果却没有想到,自己的几百块钱,连这里的一块袖子都买不到!这衣服难不成是用金丝做的吗?
浪费,这简直就是浪费啊!自己当初在不对,穿着的迷彩服不也是非常的舒服吗?每一件的成本价都不会高于二十块钱。
“你挑吧,我给钱!”张娅舒说道。
宁飞摇了摇头,认真的说道:“我从来都不花女人的钱。”
张娅舒眼神微变,刚想感叹一句,结果宁飞后面的话又冒出来了:“如果你执意,并且以要开除我为威胁的理由,我想我最后还是会忍辱负重的……”
“……”
她叹了口气,道:“这是你的工作服,行了吧?毕竟我也不希望我的保镖穿着不得体。”
“嗯,说真的啊,我就觉得你这句话说的非常有道理!”宁飞摸着下巴感叹道。
“……”张娅舒怒道,“你到底买不买!”
“买啊!买了靠女人,不买是孙子!”宁飞说道,“反正我是不喜欢做孙子!又便宜不占王八蛋嘛!”
其实这句话他也只是说笑,如果换做别人的话,他还真下不去手,毕竟这里的衣服实在是太贵了,只是张娅舒也确实不是一个缺钱的主。宁飞担心她每天都会为自己怎么花钱而苦恼,所以非常善良的愿意为她减去一些负担。
唉,自己就是这个的善良!宁飞心里忍不住叹息。
刚往前走一步,突然,在衣店的门口,站着一个女孩子。
宁飞一下子就愣住了,心里道苦不已,没想到自己到了这边,还是被陈岚给看见了,这到底是自己的点背呢,还是点背呢,还是点背呢……
“小岚,你来了啊?”宁飞干笑道。
陈岚点了点头,心里简直难过到了极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她又只能把自己心里的那份失落隐藏起来。因为现在她还不知道宁飞和张娅舒到底是什么关系,万一自己是想多了呢?
张娅舒转过脸,看了眼陈岚,又看着宁飞,轻描淡写道:“你朋友?”
“不是!”宁飞说。
陈岚心里更加的失落,失望,甚至沮丧。
难道,自己连做他朋友的资格都没有吗?
宁飞又说道:“准确的说,是女朋友!”
陈岚的心里立刻又是一阵晴朗,心里感动不已。如果她的表情太过于明显的话,那完全可以用“破涕为笑”来形容了。
张娅舒有些惊讶,眼神中闪过复杂的光芒,轻轻点了点头,看着陈岚道:“我是他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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