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五章:众国来朝(2/2)
签订协议。天启六年一月六日,大明在同一天内与三十六个东南亚及南亚次大陆国家、番邦,签订了藩属宗主协议。
协议一经签订,随即生效。
在协议中的暹罗王国、澜沧王国、真腊王国、尼泊尔王国、东乌王国、占城邦国,以及其余的小国,全都成为了大明正式在海外的朝贡国。
而大明,首次以一个远东强权的身份在世界争霸格局中出场。
根据天启六年藩邦协议,全部三十六个藩国,全部被禁止互相征伐,违者必将遭受大明的严惩。
大明的全部百姓在这些国家拥有高于其本国国民一等的政治地位,所有国家都与大明全面通商。
协议中的一条隐藏福利,便是作为大明同盟国的西班牙,在这些地方的已有殖民地全都要被迫撤出,返还给本地国家。
不过,大明会给予因此遭受损失的西班牙一笔不菲的赔偿金。
刚刚战败后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撤出殖民地则没有赔偿,这是他们在马尼拉合约中应该做的。
按照协议,大明将视任何遵守协议的藩邦为保护国,对任何一个藩邦开战,视作对大明与全部的藩邦宣战。
番邦之间的战争,由大明皇帝朱由校进行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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