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坑人的吴迪莫(1/1)
1996年7月20日,经过近一个月的扯皮,吴迪莫与犹他爵士队的合同终于签订了下来。合同的年限1+1,第一年属于保障合同,第二年为球队选项,这在时下的次轮秀中非常普遍,所不同的是吴迪莫的合同金额非常低,低到难以言喻,年薪税后十万美刀,堪比短期球员合同,也许在nbdl这算是高薪了。
众所周知,马刺和爵士两队可以说是联盟中最屌丝的球队,因为两队的老板都很穷,所在的城市也不是纽约、洛杉矶这样的大都会,所以在这里打球就不用考虑太多的商业利益了。
查里兹塞隆和爵士队谈判时特地强调吴迪莫只是因为兴趣才打球,工资高低无所谓,这让爵士总经理斯科特雷登简直高兴坏了,要不是斯科特雷登脸皮不够厚,吴迪莫这十万美刀都不一定能够拿到手。
合同之所以这么长时间才敲定,是因为附加的条款太多了,查里兹塞隆根据吴迪莫的提示,特地加注了如果吴迪莫身体健康,每场常规赛必须上场4分钟,季后赛2分钟,赛季出战场次不低于80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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