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赶忙出门(1/2)
直到床头定好的电子闹钟开始嘀嘀嘀的响着,夏小满几乎要崩溃了。
她伸出手扒拉着床头柜,翻找着电子闹钟在哪里。
小手一揽,抓到了电子闹钟,手上摸着按钮,发现一直摸不到,然后微微睁开了眼,看着屏幕上显示的时间——十点。
???
她没看错吧?
十点?!!
吓得她滚下了床,“嘶——”
倒吸了两口凉气,伸手扶着腰“哇,痛死劳资了叭。”
幸亏床不高,她扶着床沿,找着手机,哟吼,手机没电了。
急急忙忙扯着线,然后冲着电。
她说好要带宋嘉禾吃早餐的,还信誓旦旦保证自己可以在七点起床的。
呜呜呜呜,这是怎么回事儿啊?!
肯定是昨晚宋嘉禾念的论文太起劲了,催得她醒不过来。
拉着橡皮筋开始用手扒拉着头发,绑了一个丸子头。
说实在的,她现在的头发掉的越来越多了,真的很担心自己会秃。
挤着牙膏,然后刷着牙,就跑出去看着手机消息,发现手机没电是早上六点半的时候,宋嘉禾就回了一句——【知道你想睡觉了,等你醒来,再说吧。】
她含着牙刷,双手扶着手机开始敲着键盘——【可怜兮兮jg我刚刚起来,呜呜呜,我失约了。】
然后一只手拿着手机进了浴室,开始刷牙,等着宋嘉禾回复。
【那你几点ok?需要我去接你吗?】
【嗯,十一点叭,不用啦,我自己过去就好了。主要是我发现我的小黄卡还有钱,不用就浪费了。】
小黄卡就是黄色小电动,走出不远就有一片小电动的停车区域,所以她打算开着小电动去到xx街。
【好。】
宋嘉禾也不勉强,他在市区的房子的确离夏小满家不远,但是老宅却又很长一段距离,就算是不堵车,也要开四十分钟。
宋嘉禾不会想这么多,如果是夏小满,她大概会吐槽到——“我永远记得,去年,我送我姐妹上飞机,她都去到长安了,我才坐着地铁刚到家。”
g市地广,一个区与另一个区之间差别实在是很大。
夏小满昨晚才洗了头,所以今天的头发略微的蓬松,因为洗头洗得勤快,所以之前染的色也开始掉了一些,因为她是半染色的,没有漂白,就比较容易掉。
今天她真的不想化妆了,大冬天的,拿起手机找着天气预报——哟吼,十二度。
翻找着衣柜,看看今天穿什么衣服好。
翻找之后,找了一条灰色的高领毛衣,牛仔阔腿裤,外面搭着一件白色羊羔毛加厚的外套。害怕风太大,她还戴了一顶黑色针织帽。
没电的手机还要配上一个充电宝,背的是一个兔子模样的小挎包。
噌噌噌地下了楼,发现夏母在喊着她——“你起来了?去哪啊?!先吃早餐。”
“妈!我的朋友都到了咧。”手上抓了一盒自治的三明治,放进嘴里咬了一口,“吃了吃了。”
“慢点!知道要出门,还这么晚起床!!”夏母念叨着她了,“也不知道随了谁的性子,匆忙成这样,也不看看以后谁受得了你?!”
“知道了知道了。”夏小满点点头,示意自己清楚了。
“那你晚上回不回来吃饭?”夏母给她开了门,然后问道。
“回回回。”夏小满踩在了鞋子上,然后抱了抱夏母,“我走了哈!拜拜~”
看着跑得和阵风似的,夏母也见怪不怪了,但是她突然想了起来——夏小满约的是谁呢?她的几个姐妹都还没放假呢,菊花又在国外,回来得问问。
既然夏小满中午不回来吃饭,那她也就不煮饭了,约个老朋友去喝个茶先。
于是她高兴地哼着小曲儿:“小城故事多~~”
拿起手机,开始找着通讯录,打了个电话出去。
夏小满三两口的解决了三明治之后,就拿着手机开了小黄车的锁了。
走在路上不觉得风大,一开起小电机来,风就打在脸上和刀子一样,割得人脸都疼。
她干嘛不要宋嘉禾来接她啊,无语了,受苦受累,还是自己作出来的。
好险自己穿的衣服还是高龄的,帽子下拉一些,领子展了开来,遮住了脸,只露出了那双灵动的眸子。
等到她停好车之后,就拿出手机看看消息。
宋嘉禾说他在音乐喷池广场上等着,夏小满就走了过去。
夏小满看着少年站在了喷池的旁边。他今天穿着白色的衬衫,外面搭着件圆领的白色卫衣,黑色的牛仔裤,也穿的是小白鞋。女孩熊抱上去,仰头看着他——“你穿这么少?不冷鸭?”
“还可以。”少年给她整理着碎发,“你冷不冷?”
“就是开小黄车的时候冷,看到你就不冷啦!”夏小满被他牵住了手,就听见少年低声道:“手都可以当冰棍了。”
“要不你咬一口?”夏小满接着话茬,“走啦走啦,我们去逛一会儿,主要是我刚刚出门的时候,我妈才给我塞了一块三明治,我现在还饱着呢。”
自制的三明治料加得足,鸡胸肉用淀粉裹了之后又加了鸡蛋液沾了面包糠炸成了鸡排。吐司加了一层生菜之后,还放了一片荷包蛋,加了千岛酱,番茄酱和蛋黄酱之后,将整个三明治的香味都逼出来了,所以她现在是根本吃不下了。
“好。”少年任由女孩儿拉着他走。
两个人晃荡到了电子游玩城。
夏小满在宋嘉禾去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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