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八十三章 演戏嘛谁不会(1/2)
不过,顾夜西没跟温想提起这事。
怕她忧思。
开庭这天,天朗气清。
风风雨雨多日的南杭难得见晴。
顾夜西和谈明两个人在法院门口碰到,简单寒暄了几句,顾夜西问,“王晴天呢?”这案子和福利院有关,没道理她不来。
“在后面。”
谈明看他后面,“温想呢?”
这时,温想走过来,站在顾夜西身边,很有礼貌,“谈老师。”
谈明对她点了个头。
这起官司是公开审理。
旁听席上,来了很多记者。
李山作为被告,被狱警带上来,昨天刚出院,他眼底的淤青还没有好全,脸色微微泛白,像从棺材底爬出来的尸。
囚首垢面,相由心生。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宣布开庭,并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叶子并未出席。
然后,李山开始认罪悔过。
他说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事发那天喝了酒。
语言组织的很混乱,看上去精神有问题。
李央央出庭作证。
她先复述了一遍自己在大火当日的所见所闻,很客观,随后解释逃避的原因——独善其身,悔不当初。
“法官大人,我遭受过李山的侵害,被他控制、凌辱长达六年。”李央央看着李山,灰暗的瞳孔一点点变红,“如果没有我的养父母,我没办法站在这里。”
或许现在,她只是一具无人问津的尸首。
李央央往旁听席看了眼。
李守德穿着一身便服,和妻子一边听一边抹眼泪。
顾夜西和温想坐在后面。
他转头。
就知道的,她眼睛会红。
顾夜西伸手,握住她的,牢牢握紧。
警方已将录音、视频等证物移交法院。
刘源对李守德点了个头,站起来说,“法官大人,我是南杭市公安局巡警第六支队队长刘源。”
自我介绍完,他把手伸到兜里,拿出一个密封袋,“这些受害者的照片,皆是在蓝天福利院,李山的宿舍墙壁上搜集下来的。”
一共二十三张。
算上谈明手里的,有五张画了红点,按照证词:这五位,应该是侥幸逃过一劫的姑娘。
包括叶子,剩下的十七位都没有出席。
除了李央央。
“李山与我是旧相识。”
被告席上的李山回头,刘慧敏也来了。
她指认李山有前科。
为什么?
顾夜西给了钱。
法官鉴定完证物后,法庭调查结束。
何俊濠作为原告的辩护律师,先开口,“二十年前,蓝天福利院的老院长卫某于金水桥桥洞下遇到被告李山,出于同情,不知情的她将当时刚刑满释放的被告带回到福利院。”
“在此其间,老院长不仅给了他安居之所,还给了他一份稳定的工作。”
“奈何被告全无感恩之心,背地里干出如此qín_shòu不如的事,整整十九年,受害者多达十八位。”
做律师的,口才一定不能掉链子。
何俊濠缓了缓,情绪把握的很好,“但纸,终究是包不住火。一年以前,被告作案时被老院长当场撞破,双方起了争执。”
“我们听录音就知道,被告毫无悔改之意,为了掩饰罪行他还放火烧了资料库!”
“老院长的死,根本不是意外!”
李山的情绪很激动,“你血口喷人!”
法槌咣的一声。
法官开口,“肃静!”
被告律师为李山做减刑辩护,从一份医学鉴定报告出发。
顾夜西凝了凝目光。
原来,李山准备的“后手”是这个。
被告的辩护律师上前,将医学鉴定报告呈给法官。
他说,“这是经由司法程序提交授权的精神科专家鉴定的,如假包换。”
他又说,“我当事人患有偏执性精神病,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话一说出来,在场记者朋友都看不下去了:
“妈的,这都能扯!”
“律师的嘴,骗人的鬼。”
“早晚被这些律师给气死,缺钱还是缺德?没事给畜生做辩护!”
……
法官敲了敲法槌,“肃静!”
法庭安静了。
缺了大德的律师姓曹,曹雪峰。
他是南杭第一把手。
之所以接这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原因只有一个——对手是何俊濠。
曹雪峰接着说,“二十年前,我当事人就犯过类似的事。按理说,他这样一个有案底,还兼有精神病的人,是不可能到福利院任职的。”
“那么已故的老院长,是不是负有失察的责任。”
公正,往往是建立在不公正的基础之上。
谈明冷笑。
好一个倒打一耙、颠倒黑白的本事。
这就是他们ak不信法的缘故:
——憋屈
曹雪峰继续,“纵火杀人更是无稽之谈。”他看了眼李央央,说道,“证人本身就与我当事人有恩怨纠葛,做假证不足为奇。”
他回头,对着法官,“如果仅凭着一段录音和一段无声视频就给我当事人定罪,不是有失偏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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