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偶遇(1/2)
苏菲蒙着面纱走在枫城的一条小巷里,强忍着内心中的兴奋让自己看起来闲庭信步,还要压抑住自己的魔力,绝不能流露出来,是的,一点都不能。因为她知道自己所谓的“一点”对别人来说可能就是巨大的、前所未有的魔力洪流,她可不想在这种时候让目标捕捉到自己丝毫的痕迹。
事实上她已经在这座城市游荡了两个星期了,大大小小的场所基本全转了个遍,还得带着这恼人的面纱。其实当她刚刚来到枫城的时候根本没想那么多,可是当见到她的第一个人惊呼出:“天呐,星辰之泪!”之后,在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她就已经被各种热情的、激动的、甚至热泪盈眶的信徒们团团包围。她甚至觉得如果不立刻离开这儿的话,恐怕就只能在不停的点头致意中把自己的颈椎给累断了。所以她第一次落荒而逃了,为了这群狂热到让她不知所措的信徒。
但是五分钟后,她又回到了这里。蒙上面纱,像个来自希利苏斯的妇女般穿过人群,听着他们讨论着那些关于她的种种传奇。说实话,有百分之八十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可她的心情却因此而明媚起来,人们爱我,她有点儿沾沾自喜的这样想着,人们都爱我!
可是在十三天又二十三个小时四十二分钟后的今天,她终于开始不可抑制的焦躁起来。荒废,她第一次切身体会到这个词的意思,这些天来,她不停的在这座刺客之城中转来转去,却一无所获。更关键的是,在这十几天中她除了转来转去之外,居然什么都没做!要知道自从六岁拜入恩格里斯特门下的那天起,她就从来没有…如此无所事事过。
冥想,修行,接受膜拜,参加某个盛大的仪式,造访某个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她的生活总是无比的充实,充实到让她根本来不及思考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不过话说回来了,她也没必要思考这些,这些年她过的很愉快,不管是在霜冻刀锋上的六年,还是在荣耀城里的十四年,一直很愉快。
每天晚上她都会跟爱人来一次心灵感应,虽然她根本不记得自己都说了些什么,只记得自己就像个麻雀般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而在她的脑海里,他总会安逸的坐在壁炉旁的摇椅中,翻看着某本她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自己产生兴趣的书籍,而那悠然的,温柔的,充满爱意的声音总能让自己安心睡个好觉。有时候她会觉得…自己已经离不开他了。
是啊,从孤儿院到恩格里斯特,从恩师到圣堂,从圣堂到菲利克斯,人生不是就应该这样么?当你年幼的时候会有一些人教导你,扶持你,教给你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当你长大后他们就会为你找到一个如意郎君,而你的余生将会跟这个人携手度过…哦,还是比这更幸福的事情么?与自己相爱的人厮守一生,哦,还有比菲利克斯更能同她相配的人么?星辰之泪和云中苍穹,听起来就那么天造地设。
她会想他,在每个夜晚都跟他心灵感应的情况下还是会想他。半个月的分别,不知道这对寻常夫妻来说算不算长久,她只知道他很忙,几乎整天都跟那些祷告者呆在一起,她也很忙,总有数不清的仪式和典礼需要她参加。但是结婚三年来,他们分开的时间从没有超过三天,而在不知不觉中这也已成了她的习惯。虽然他们已经不会像新婚时那样拥抱而眠,却在入睡时一定会脸对着脸,这样无论谁在半夜醒来都能看到彼此,而每当看到他熟睡的样子都会让她无比的心安。相反,在没有他的夜晚,她不是睡不好,就干脆睡不着。
她不记得自己是否为此哭过,在这十几个寂寞的夜里,孤独的梦中。有那么几次她甚至恨不得立刻赶回荣耀城的家,然后一头扎进他的怀里,反正这整个过程也用不了几十分钟。可就像出发前她对他说过的,她早已不是那个怕黑的小姑娘,更不是那个只会粘人的小女人,她是星辰之泪,星辰之泪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就是这儿了,她站在街角这个破旧的酒吧门前,目标就在里面,以档案中他的实力来看,她只要一招就能送他下地狱,但她不会这么做。她会把他抓回荣耀城,让他在真理大教堂接受圣堂和所有教民们的审判,然后看着他被钉在十字架上,直到被熊熊圣火所吞噬,这才是叛教者应得的下场。只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想抓住一个人要远比把这个人杀掉难得多,所以…她恐怕得用两招才行。
在推开门的瞬间,她就看到了角落里那个身着麻布披风,头戴兜帽的男人。就是他了,她摘掉面纱,脸上总算露出了那么一丁点儿笑容,而那个男人竟然也出人意料的抬起了头,露出了他藏在兜帽中的脸庞。
这个人…是我。
很奇怪是吗?从逻辑上来说,似乎坐在这儿的人无论如何都不该是我,好吧,我们只能将时钟拨回一个小时前了。
百无聊赖的生活开始让人感到厌倦,要不就是生尽欢的地下室,要不就是威廉至今都不肯告诉我具体在哪儿的荒野。无处不在却一个都见不着的搜捕者,扬言要杀光我们却连个面都不露的高桥——有时候我都会怀疑自己的处境到底有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遭,可又总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去尝试。
直到我想起了劳薇塔。
是的,毫无征兆的想起了她。
想见她很简单,只要烧掉那张卡片,但是把这样一个人招到自己唯一的避难所来似乎…好在我还没蠢到这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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