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荷花会(1/2)
在杜榆家的桃子都已经摘下的时候,大表哥胡鑫要准备启程去省城参加乡试了。这次是胡大舅和杜大郎陪着他一起去的。
事先在省城租了一个小房子,因为至少要住一个多月呢。
胡氏想了想,让李大壮两口子也跟过去,好歹能给他们做做饭。免得天天都到外面去吃。
胡大舅忙道:“这个还用人过去干啥?我都会做饭的,在外面也不用那么讲究。”
胡氏道:“你和鑫儿都出去了,娘他们在家里我也不放心呢,不如我把他们都叫过来,到这边住上一段日子。”
胡大舅摆手,“平时我出去他们娘几个还不是自己在家,咱们胡家棚的风气那么好,谁会上门欺负人?放心,没事儿。不过,你要是尽孝心,把娘接过来住几天,也没有关系。”
说来说去,还是人口单薄了,不过现在胡鑫是秀才了,在胡家棚,还真是没有人敢欺负。
但是胡氏要是把自己的娘接过来了,屋里就剩下她嫂子,这也不合适。到时候被人说出点风言风语就不好了,胡氏说道:“让小玲和她弟弟过来玩吧,”这样娘和嫂子也能轻松一些。
胡大舅点点头,算是同意了。
把胡玲和胡惢接了过来,刚住了几天,二姑母杜梅也把自己的女儿花儿也送过来了,说的是,让李花儿到县城里长长见识。
其实杜榆他们心里也清楚,二姑母这是有些嫉妒自家娘把娘家的侄儿和侄女儿接过来了,而没有管这外甥女。
小心思是有的,但是既然把人也送过来了,他们也不会说看不惯李花儿,毕竟小孩子也没有什么错。
何况李花儿的性子也挺好的。
胡玲今年都十四岁了,大舅他们也在给她找婆家,现在她是秀才老爷的妹子,上门提亲的人家,条件都很好,胡大舅他们正在选呢。
只是胡鑫的婚事还没有定下来,让胡玲先定亲了,这合适吗?
“有什么不合适的?女孩子本来就要比男孩子成亲的要走,男人能拖着,女人却不能拖呢。”大家都是这种观念。
胡玲表姐到了这边,勤快的很,什么活儿都干,胡氏也说了她,让她安安心心的在这边住着,别只想着干活儿,他们家人手也够。
胡玲虽然当时听了,可是看到活计了,还是会动手。
胡玲表姐的针线活儿也好,做起针线来,安安静静的,这样的姑娘,嫁给谁,都是谁家的福气呢。
不过胡氏还有季氏心里都有谱,他们不想让胡玲嫁到大户人家去,不然这规矩就让人受不了,毕竟胡玲是从小在胡家棚长大的,找个殷实的人家,然后娘家有个有出息的哥哥,别人也不敢欺负不是?
这样的日子才叫安心呢,但是也要防止是那种极品的人家,嫁过去就后悔也来不及了。
李花儿跟杜榆同岁,她长得不像二姑母,倒是像二姑父,看着就是憨厚老实的,也很勤快,只是有些胆子小。
估计平时二姑母的脾气比较冲,所以她的胆子就变成这样了。
最小的是胡惢,才五岁呢,长得虎头虎脑的,跟杜榆大舅长得很像。
杜榆现在每天会带着小表弟认认字,也不是很正式的,就跟带着他玩一样,好歹也能多学着点不是?
只是这个年纪的小孩子,记性好,但是忘性也好,前几天学的,过几天就忘了,真是要命那,杜榆又得重新开始教,好不容易,终于认了几个字了。
不过听自家娘说,大舅对胡惢的打算是,让他读几年书,如果可以呢,就再读几年,但是如果不行了,就把他这兽医的手艺传下去,好歹也是一门祖传的手艺,能不丢最好不丢。
杜榆觉得要是大表哥这次乡试过了后,再让小表弟学兽医,那也是不可能的了啊,大表哥随便给自己的弟弟一些,就够小表弟过日子了。
所以呢,小表弟最好是继续读书,读到长得了再说。
杜榆大姑的女儿魏娟子,也是在年初的时候嫁人了,嫁的是他们本村的,离大姑家就只有一点儿距离,可以说是喊一嗓子就能听到的,当初嫁人的时候,他们全家都去了,就是给表姐来长声势的,连送的添妆都是头一份。
女人嫁人,娘家和娘家的亲戚是至关重要的,有这些靠山,在婆家也不至于会受无故的欺负。
想一想,这女人一辈子还挺不容易的,嫁人了,在陌生的环境,连适应都需要很长时间,更不用说,这婆媳,妯娌之间相互的矛盾,总之肯定没有当姑娘的时候那么自在。
一想到这个,杜榆就觉得还是不嫁人的好,可是她要是说不嫁人,他爹娘肯定不同意,说不定就私底下给自己定了亲事。
因为这里的婚事都是父母之命,没有谁会跟你说,你自己决定婚事,那样是不合规矩的。
当然,也有杜柳这样的奇葩,能为了攀高枝而致力于当小妾的,这样的是例外中的例外。
县太爷的千金许敏要办赏荷会,不知道是因为楚家的原因,还是别的,许敏也给杜榆这边下了帖子。
许敏的母亲在云阳县买的有个小庄子,庄子里据说中了有几十亩的荷花。到了夏天的时候,天气热了,许太太和许敏就会以自家的名义来请云阳县的知名人士家的家眷去她那庄子上来个赏荷会,也是附庸风雅的意思。
几十亩的荷花都盛开了,想一想,也是很壮观的景象。
而这次是许敏自己办的,也只请家里的差不多大的孩子。
杜榆接到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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