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只爱一个人(1/2)
凌隽说得没错,姜尊雄决定了要吃进熊炎炳在美濠的百分之五的股份后,在短时间内就筹集到了足够的资金,股权转让协议在律师楼签署。…………
熊炎炳正式退出美濠,成为了局外人。
我和凌隽都以为熊炎炳会因为是姜尊雄收购他的股份而大怒,甚至有可能提出拒绝把股份卖给姜尊雄,因为就在前几天,他们还是盟友,现在姜尊雄这么做,分明就是一种背叛行为,但结果却是,熊炎炳并没有表示出非常愤怒,他很理智地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然后离去。
他的这种表现很让人奇怪,熊炎炳应该还不至于胸怀宽广得能容忍姜尊雄的这种背叛,但他却并没有表现出愤怒,很是令人不解。
收购协议签署后,凌隽和姜尊雄一起出席了媒体见面会,姜尊雄一脸的得意,面对记者侃侃而谈:
“今天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借用一句诗来形容此时的感受: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我们两家曾经是纠缠多年的竞争对手,现在我却成了美濠的第二大股东,可见没有什么恩怨是解不开的,我非常高兴和澳城最年轻的董事局主席凌隽先生成为合作伙伴,他是东亚商界少有的青年才俊,相信我和他的合作,会让美濠更加兴旺。”
台下一片掌声,其实姜尊雄引用的这两句诗着实不怎么样,他和凌隽从来都不是兄弟,甚至连朋友都算不上,他们一直都是互咬的竞争对手,根本就不存在‘兄弟在’的说法,而且他说的话听起来是在夸赞凌隽,但其实从最后一句来分析,分明就是在标榜自己。
凌隽倒也气定神闲,也跟着一起鼓掌,“既然姜先生如此雅兴,我也引一句诗来相赠,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或者另外两句更好: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我也很高兴和姜先生合作。”
凌隽这话很有意思,第一句诗明显是在暗讽姜尊雄的春风得意,第二句分明就是在暗喻他的辉煌不过是短暂的,要及时行乐,因为明日就会有‘愁’来。
我不清楚姜尊雄是否听出了凌隽话里的意思,但记者中肯定是有人听出来了,因为下面有人发出了笑声。
媒体见面会后,当然是庆祝酒会,美濠的部份高管出席了酒会,但有一部份人拒绝出席,表达了他们对凌隽把股份卖给姜尊雄的抗议。
所有人都知道美濠和爱博的水火关系,现在凌隽却让姜尊雄成为了第二大股东,很多人都不理解,美濠的官方论坛上出现了大量的批评凌隽的声音。
而董事局的其他成员则联名要求开董事局临时会议要商讨此事。
事实上,这一次凌隽和姜尊雄签署协议的行为,是违反了公司章程的,因为按照公司的章程,这样大规模的股份转让,必须要得到董事局授权通过,不然就是违反规定,而《公司法》本身也有明确规定,如果大股东要转让股份,其他合伙人是有优先购买权的,所以,凌隽将要面对董事会的弹劾。
如果他不能让在董事局得到三分之二的赞成票,那么其他股东将有权向法院申诉,推翻他和姜尊雄的收购合同,使之失效。
我也是董事局成员之一,走进会议室的时候,其实我心里也在替凌隽捏一把汗,董事长带头违反公司章程,这不是什么好事,如果他给不出一个合理的理由,他的权威将会受到影响。
凌隽面对董事局一伙人阴沉着的脸,他倒是还笑得出来:
“气氛这么沉重,让我都有些紧张起来,这一次的收购协议的签署,是没有得到董事局的授权,所有人都在认为是我违反了公司的章程,但是你们忘了一个事实,这件事虽然是我一手促成,但是签署转让协议的是炳叔和姜尊雄,我只是见证者,所以这事不是我违反章程。”
这话明显有些取巧,但事实上也说得过去,在协议上签字的人,确实是熊炎炳和姜尊雄,虽然都知道这件事的主角是凌隽。
“董事长,你这是有些强词夺理了吧?你身为董事局主席,既然知道熊炎炳违反章程,你为什么不积极阻止,而是放任他们进行?让收购成为事实?”董事高建仁说。
“我确实是负有责任,我承认,但是想说的是,熊炎炳在公司都干了些什么大家都知道,如果董事局先讨论此事,最后否定了熊炎炳出售股份的事,那我想请问,谁能有这么多钱来接下熊炎炳的盘?谁有这么多的资金?如果他的股份没人接手,那我们是不是要继续让他留下祸害集团?”凌隽说。
没人说话了,因为在座的确实没人能拿得出这么多钱来收购熊炎炳的股份。
“当然了,我如果全力去筹这些钱,是可以筹到的,但如果我要这样做,肯定会以董事长名誉抽调大部分在建项目的资金,公司现在现金流本来就吃紧,如果我再这样做,那就是相当于在一个本来就虚弱的病人身上放血,那就是在伤害美濠,对不对?”凌隽说。
“可是姜尊雄是我们的对手,现在他反而成了第二股东,他今天要是来参会,都可以凌驾于我们之上了,我们接受不了这个现实。”董事何鸿宇说。
“我们现在谈的是公事,说的是生意,我们不能太过计较过人感受,我们身为董事局成员,应该以集团利益为重,如果说承受的压力,那应该是我的最大吧?今天大家都看了报纸了吧?大多数的篇幅都是在说我败给了姜尊雄,说姜还是老的辣,我还是太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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