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1/1)
咖啡店开在这个还算热闹巷子的转角,因为喜欢陈奕迅的《好久不见》,我给它取了一个自认为很有趣的名字:你会不会突然出现。
我的青梅竹马兼男友夏南曾经毫无兴趣并且及其鄙视地对我说:“一个人要到多矫情到地步才会给一家咖啡店取这样无聊的名字。”
当他说出这句话到时候,我有第九百次想要跟他提分手,并且认为他根本和我不合适,但我并不是那么一个有勇气对一个相处了多年在几年前发展成情侣的男人能说出“我们还是分手吧”这几个字的女人,这也是为什么当我想分手念头一闪而过又被自己压下时随之而来鄙视自己第一千次的原因,因为我那周旋在各个男人之中,特别喜欢国际友人,花心耐不着寞,糊涂到怀孕六七个月才发现怀上了不得已生下我的母亲的前车之鉴,我一直是个渴望安定到极致,安于现状到疯狂的女人。
店内开着暖气,因是阴天,天色晦暗,我开了几盏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复古彩色玻璃灯,灯光晕黄,咖啡香气伴着店内桌椅的木质淡香,一首歌放完,我换了一首小野丽莎的《flyetheoon》,慵懒沙哑的嗓音浅唱低吟,像最浓密的奶泡慢慢散开。
我靠在咖啡吧台的一角,略略伸了个懒腰。今天格外的冷,这才过了霜降而已,a城已经满地落叶,黄色如霜铺满了这个城市,我的咖啡店是原木风格,玻璃门上是一串夏南从丽江带来送我的风铃,古朴精致,有人进门会发出低沉如歌的声音,正如现在,工作日的下午,店里空闲得很,风铃声霎时响起让我反应不及地打了个激灵,略有萧瑟的秋风一下子钻了进来,我堪堪一抬眼对上一双熟悉而淡笑的眼睛,下意识地挥了挥手,低喊道:
“随安――你来啦,婚纱试得还顺利吗?”
她是我的熟客,就住在对面的公寓,因为近,闲暇时常常来光顾全一来二去也就熟悉了。
随着风铃声抬脚而进,傅随安的脸被掩在棉质黑白格子的围巾中,一双浅笑的眸子很沉静,她一直是好相处的人,记得第一次来,是我的店开张的第一天,因为有优惠活动,人流涌动,兼职生端咖啡时不小心洒在了她的身上,她也只是错愕了半秒,对着连连道歉涨红了一张脸的大男生兼职淡淡笑了声低喃道:“幸好,没毁容就好,还能嫁得出去。”然后自己用纸巾随意地擦了擦,若无其事。
我店内的那个刚招进来当学咖啡的大男生当场一见钟情,只可惜,名花有主。
后来我才知道,她在大学就有一个极其出色的男友,如今留学归来,双方家长都亲和开明,倒没在意几分他们之间的家世差别,顺理成章,当下就开始准备起了婚事。
若说我生来遇到的人之中最羡慕谁,恐怕傅随安算一个吧,家境小康,男友出色,人生顺途,甚至样貌不能算是最好,也算是中上之姿。就是这样干燥的天气,她摘下围巾露出鹅蛋脸来,皮肤看上去还是很剔透白净,脸颊上还有被秋风刮得有些泛红的血丝,倒显得有几分生气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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