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黑衣人(1/2)
珍尤日复一日,足足三个月,没有人来苗寨。
但珍尤相信丈夫不会背叛自己,不会忘记自己和孩子,从此一个人带着三个儿子一起艰苦的生活。
时间一年年过去,珍尤老了,病了,但丈夫还是没有回来,珍尤想要继续等丈夫,却发现自己已经时日不多。
九年前,一位黑衣人来到苗寨,见到珍尤,给了珍尤一个续命之法,也就是拿子孙的命来换三年寿命。
珍尤在亲情与感情之间,丈夫与孩子之间挣扎许久,最终选择了丈夫,按照黑衣人的说法做了。
谁能想到,那一晚,写上大儿子生辰八字时,珍尤是何等的心痛。
但一切都不能阻止珍尤思夫的决心,因此也就做了第一次傻事。
可恨,三年过去,丈夫没回来,珍尤借的三年寿命也到头。
俗话说,有一必有二,有二必有三。
珍尤又一次做出傻事,害死二儿子,隔了三年,又一次做傻事,将孙子害死。
如今,家中只剩三儿子一名男丁,珍尤不敢再为自己的一己私欲,而彻底断送丈夫的骨肉血脉。
听完这个故事,慕殊心中并不好过,珍尤对丈夫的爱,并不亚于自己对梦清雪的情。
如果杀掉三个亲人,能换回梦清雪,慕殊真的会不知道自己究竟该怎么办。
珍尤的经历,慕殊有些同情,但并不代表会彻底的理解。
毕竟血浓于水,虽然想要见丈夫一面无可厚非,但也不至于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孙子都害死。
珍尤口中的黑衣人,慕殊却想不通那人到底是何用意,为何要将这等邪法告诉珍尤。
询问之下,珍尤原来也并不了解那人,只是九年前的一次偶然,才使得两人进行了唯一的一次见面。
“小先生,老婆子知道自己罪恶深重,但还有一事恳请小先生务必答应。”珍尤已经泣不成声,很显然,在即将面对彻底的死亡时,人们总会快速的思考自己一生的事情,以及犯下的过错。
慕殊不知珍尤要让自己做什么,所以并不急着答应,先问清楚才是最好的。
珍尤明白慕殊在犹豫,痛苦的咳嗽两声,道:“小先生放心吧,老婆子不会再害人了。”
“你先说说是什么事吧。”慕殊依然犹豫着,如果太过麻烦的事,慕殊一样不会答应。
听到慕殊有意听下去,珍尤感激了两句,道:“小先生神通广大,不知能不能…有没有办法让我和丈夫最后再见一面。”
闻言,慕殊转过头去,不与珍尤对视,显然是间接的拒绝。
“小先生,求您了!”思夫心切,年迈的老妪哭泣着,哽咽着。
慕殊心中一软,实在不忍心让她这样带着遗憾死去,当下把小伊叫进来,让小伊去准备一碗米,一根银制筷子,以及大量的蜡烛和清香,外加一只活着的公鸡和一些开坛用的道具。
“至于能不能成,我也没太多把握,只能尽人事听天命。”慕殊冷淡的对珍尤道。
慕殊肯出手帮忙,不管成不成,珍尤都已经从心底非常感激慕殊了,就算真的没法见丈夫最后一面,珍尤也只能认为是天意。
夜晚,当星星高挂上空,如黑布上的萤火虫,格外醒目。
小伊家里,珍尤的房间内,慕殊让小伊和小伊的父母都退下去,整间房内就只有慕殊与床上的珍尤。
所有的道具都摆在地上,慕殊首先将一根红绳系在自己和珍尤的右手腕上,然后将十余根白烛点燃,摆出一个圆形,慕殊则坐在其中。
紧接着,慕殊将准备好的公鸡一刀割破鸡脖,不顾公鸡的惨叫,鸡血瞬间喷出,慕殊赶紧将鸡血滴在盛有生米的碗内,生米被鸡血染红。
“开始吧!”慕殊对着珍尤说了一声,珍尤从枕边拿起一个铜钱,用松牙咬住。
慕殊将一张画有白虎吞兽的黄符贴在碗边,双手中指无名指弯曲,大拇指与食指按住碗边,快速的便换手法。
当手法结束,慕殊用右手食指插入碗中,直接插到碗底,从碗底取出一粒被鸡血染红的生米。
用食指指背在面前燃烧着的蜡烛火苗上一晃,食指上的那粒生米没有接触烛火,却忽然燃烧起来,被一点蓝色火苗所包裹。
四周寂静,房间内,只有一名披头散发的少年坐在蜡烛中间,床上躺着一名早已死去,但马上将会彻底死去的死人。
慕殊右手食指上,蓝色的火苗还在燃烧,慕殊用指背贴着碗边转了一圈,往上一掷,嘴一张,将带着火苗的生米吞入腹中。
略微蓝色的光芒从慕殊的嘴里滑落,停在丹田位置。
这种火苗其实没有温度,并不会灼伤人的皮肤和内脏。
慕殊吞下带着火苗的生米后,不敢怠慢,拿起银制筷子,敲击着摆放在地上的碗边,每敲一次,就要换一个位置再敲,口中还念着珍尤丈夫的生辰八字和召唤亡魂的口诀。
如果珍尤的丈夫已经去世,并且还未投胎,那么就有可能让其重返阳间,暂时借慕殊的身体,与珍尤再见一面。
这种巫术叫“问米”,一般来说,只有问米婆才会做,端公是很少做这种事的,但这并不代表端公不会此法。
实际上,这与民间的观落阴之法有些相似,只不过观落阴是以巫师作媒介,引活人的灵魂去地府,而问米则恰恰相反,同样是以巫师为媒介,但却是将地府的亡魂招回阳间。
而往往一些亡魂被招上来后,依附在问米婆或巫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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