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七大罪(上)(2/2)
拢人心之能事,武库别署一班官员,唯赵云泽之命是从,不论对错。四,骄横跋扈。赵云泽执掌武库别署,其令出必践,容不得他人意见。赵云泽常挂在嘴边两句话。其一,“第一,署令大人说的都是对的,第二,若署令大人说的不对,请参照第一条执行。”其二,“我的命令,你们理解了要执行,不理解,那就在执行中加深理解。”
五,公器私用。赵云泽对别署官员吏役及工匠,只以个人好恶乱行赏罚。
六,挥靡国财。赵云泽私自改工匠一日两餐为一日三餐,且伙食丰盛。赵云泽以武库别署公帑,私行酿酒、净盐之事。且把所得之酒、之盐,作为赏物分发于别署众员,以国财为其拉拢人心。至于赵云泽有无私下售酒、售盐,尚未查证。
七,疑其行凶。赵云泽对别署内卫团旅帅胡江,向来恶之。胡江被凶徒打断腿一事,疑为赵云泽指使。其目的,就是想将胡江赶出武库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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