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第311章 犬王盗贼团(1/2)
吱——
巨型老鼠咬住安伊便不松手,安伊吃痛,抡起巨剑将巨型老鼠砸成肉饼,死掉的巨型老鼠仍然没有松口,死死的咬着他。
安伊将巨型老鼠‘拔’掉,腿上立刻喷出一股鲜血,这次不用雷蒙提醒,他主动从魔法袋里取出一瓶病毒抗体血清服下。
吱吱吱吱——
巨型老鼠尖叫不止,它们躲藏在土中,很懂得出手时机。
雷蒙跑动起来,脚下不停,身后不停有巨型老鼠钻出,直到雷蒙觉得差不多了,突然转身,发动鬼影闪。
哧——
光芒一闪,十几只巨型老鼠被一刀两断。
“对付它们不能停在原地,要不停的跑动,只有这样,它们才会出现在你身后!”
“明白了!”
安伊双目赤红,动作突然变快,拖着巨剑向前跑去,身后的巨型老鼠一只接着一只钻出,而安伊却没有停下的意图,继续狂跑。
直到引出四十多只巨型老鼠,安伊才突然转身,大吼一声,手中的巨剑舞成一团,像推土机一样,将一只又一只巨型老鼠绞死。
在‘狂暴’状态下,安伊的出剑动作极快,快到让中剑的敌人根本没有反抗的机会。
从左推到右,又从右推到左,来来回回,很快便将这附近的巨型老鼠全部消灭。
“这里的怪物也不是很强嘛,只比大蚂蚁稍稍强那么一点。”
安伊擦了擦脸上的汗水,此时他眼中的红色正在逐渐消退。
“不要太得意,越是体积大的动物,变异之后就会越强,你想想看,蚂蚁和老鼠才多大体积?”
“你的意思是这里还有比巨型老鼠更可怕的怪物?”
“当然。”
安伊心有余忌的向四周张望:“不……不会吧,干,这臭老鼠咬的我真痒。”
面前出现五条通往不同方向的道路,其中有三条,路牌上面刻着‘烈日冒险团’和‘金狮子冒险团’的标志。
这些标记代表着,两种没有任何标记的道路,烈日冒险团和金狮子冒险团,还没有走过。
“走哪条路?”
“他们没走过的,就这条吧。”
雷蒙二选一,随便指了一条道路。
吱吱——
巨型老鼠的叫声时不时传来,不过这一次它们并没有集结发动攻击。
“汪汪,汪汪——”
前方阴暗的街道传来几声犬吠,安伊立刻变得紧张起来,手持巨剑,每走一步都十分小心,他十分相信雷蒙的话,变异的怪物,体积越大,实力越强,如果按这个逻辑算,狗的体积比蚂蚁和老鼠要大得多了。
“汪汪,汪汪——”
十几只全身血红,体型正常的狗聚集在阴暗街区,来回走动着。
安伊一怔:“不是变异的?”
雷蒙点了点头:“有人在养这群狗。”
在诺斯玛尔,要面对的敌人并不是只有狄瑞吉一个,在人间地狱诺斯玛尔,除了要面对狄瑞吉和他的手下之外,还有多方势力参杂其中。
烈日冒险团和金狮子冒险团是一股势力,而另一股占据了诺斯玛尔城的势力,是一伙比巴洛克强盗团还要臭名昭著的盗贼团。
犬王盗贼团!
犬王盗贼团的首领是犬使魔震,这是一个可以驱使犬类的特殊能力者,当诺斯玛尔因瘟疫爆发,成为一座死者之城后,这个利欲薰心的家伙,冒着被瘟疫感染的危险,带着众多手下来到了这里,收刮城中的宝物。
“汪汪,汪汪——”
十几只血红色的狗看到雷蒙和安伊,立刻大叫了几声,有几只跑开,另外留在原地。
如果不知这些狗是犬使魔震所养,恐怕没人会在意这些‘野狗’,狗跑开并不是害怕,而是去给它们的主人犬使魔震通风报信。
诺斯玛尔城城市中心,保存还很完整的城主府坻内,犬使魔震正搂着一个女人,喝酒做乐。
对外人来说,诺斯玛尔城是一座人间地狱,可对他来说,这里却是一座天堂,自从来到这里,他不但收刮到了大量的宝物,还占据了这座城市里面的一切。
宝物,食物,还有,幸存下来的民众。
“女人,如果没有本大爷我,你早就饿死了,你要感激本大爷我。”
犬使魔震捏着女人的脸蛋,笑得非常下贱。
女人挤出一丝微笑讨好。
“本大爷改变主意了,从现在起,我就是诺斯玛尔城的新城主,他,妈,的,本大爷不走了,从今以后就以这座城为家!”
犬使魔震摸着光头,想了很久:“诺斯玛尔城这个名字实在太难听了,嗯,从现在起,这座城就叫……就叫,神犬之城,对,对,神犬之城!”
“汪汪,汪汪!”
就在犬使魔震一脸幸福的给诺斯玛尔城起新名字的时候,他的一条爱犬跑了进来。
“又来了两个陌生面孔的冒险者?”
“他娘的,这冒险者们怎么就不怕死,一个接着一个来。”
犬使魔震有些恼怒,推开怀里的女人,站了起来。
一名脸上蒙着面巾的手下问道:“大王,要不要派疯狗队咬死他们?”
“区区两个冒险者,还用不着派疯狗队,叫我想想……”
犬使魔震抚摸着光头,又想了起来。
和那条狗一同进来的十几名手下静静的看着他,他们都知道,大王想问题的时候绝对不能打扰,否则他就会大发雷霆。
“呜呜呜咿咿悠——”
就在犬使魔震想对策的时候,突然一阵悠扬的笛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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