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摸底(2/3)
专制,别无他策。故共和伊始,凡昔日主张立宪者,无不反而主张专制。今总统制实行矣,虽有《约法》及各会议机关,似亦近于立宪,然而立宪者其形式,专制者其精神也。议者或又病其不能完全立宪,不知近数年中,设非政府采用专制精神,则中国欲求一日之安,不可得也。”听了杨度的话,杨朔铭微笑着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而是听任杨度开始了他的长篇大论。
“故一言以蔽之:中国之共和,非专制不能治也。变词言之,即中国之共和,非立宪所能治也。因立宪不足以治共和,故共和决不能成立宪;盖立宪者,国家百年之大计,欲求教育、实业、军事等各项事业之发达,道固无逾于此。然其效非仓卒所可期。至速之期,亦必十年二十年,行之愈久,效力愈大,欧洲各国之强盛,皆以此也。然观今日之中国,举国之人,人人皆知大乱在后,不敢思索将来之事,得日过日,以求苟安,为官吏者人怀五日京兆之心,谨慎之人,循例供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其贪狡者,狗偷鼠窃,以裕私囊,图为他日避乱租界之计。文人政客,间发高论,诋毁时流,而其心则正与若辈相联,己无所得,遂有忮求之心,非真志士也;为元首者,任期不过数年,久者不过连任,最久不过终身,将来继任者何人乎?其人以何方法而取此地位乎?与彼竞争者若干人,被能安于其位否乎?其对国家之政策,与我为异为同,能继续不变乎?一概无从预测。以如此之时势,即令元首为盖世英才,欲为国家立百年大计,确定立宪政治,然俯视些前,则泄泄沓沓,谁与赞襄?后顾将来,则渺渺茫茫,谁为继续?所谓百年大计,乌从树立耶?故不得已退而求维持现状之法,用人行政,一切皆以此旨行之,但使对内不至及身而乱,对外不至及身而亡,已为中国之贤大总统矣。即令醉心宪政者,处其地位,恐亦同此心理,同此手法,无术更进一步也。故昔之立宪党人,今皆沉默无言,不为要求宪政之举;盖亦知以立宪救共和,究非根本解决之计,无计可施,惟有委心任运,听国势之浮沉而已。当有贤大总统之时,而举国上下,全是苟安心理,即已如此,设一日元首非贤,则并维持现状而不能,且并保全一己之地位而不能,惟有分崩离析,将前此惨淡经营之成绩,一举而扫荡无遗,以或归于亡国一途而已矣,尚何百年大计之足论乎?”
此时的杨度并不知道,他刚才话里所担忧的事情,坐在他对面的这个年轻人,已经亲眼见识过了。杨度也不知道,正是他在这个时代的远见,改变了眼前的年轻人受后世填鸭式教育所形成的对他的偏见。
“先生曾言,今日之中国,欲求富强,先求立宪。欲求立宪,先求君主。而此君主,则非中国三代以后之君主也。”杨朔铭说道,“而必有此等君主,才有去‘父母政府’思想之民。”
“不错。立宪者,国家有一定之法制,自元首以及国人,皆不能为法律以外之行动,人事有变,而法制不变;贤者不能逾法律而为善,不肖者亦不能逾法律而为恶,国家有此一定之法制以为之主体,则政府永远有善政而无恶政,病民者日见其少,利民者日见其多,国中一切事业,皆得自然发达,逐年递进,循此以至于无穷,则国可富强。而在立宪国,则富强实为易事,而谋国者难莫难于立宪之初,易莫易于立宪之后。初立宪时,官吏犯于故习,士民惮于更张,阻力至多,进行至苦,譬之火车搁之于轨道之外,欲其移转尺寸,用力至多,费时至久,或仍无效;及幸而推入轨道,则机轮一转,瞬息千里矣。我国人无虑富强之难也,惟虑立宪之难已耳。立宪之后,自然富强,故曰:欲求富强,先求立宪者。而欲求立宪,先非求君主不可。”
“法美两国皆为共和,亦复皆行宪政,则中国于共和国体之下,实行宪政,怎么就不行呢?”黄韵芝听了杨度的话,问道,“为什么非要改共和而变君主呢?”
“试问夫人,法美两国民众,有举兵以争大总统的事情吗?”杨度笑了笑,反问道,“我想夫人知道,没有。我还想问夫人,为什么法美两国民众没有的事,而我国却有呢?这是不是证明了我和瀚之说的,中国民众在这方面,是不及美法民众的呢?”
黄韵芝没有回答,而是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曾经受革命思想影响而加入了“女子铁血暗杀团”的她,现在显然认同了杨度的说法。
“故非如今日专制之共和,无术可以定乱。夫宪政者,求治之具也。中国将来竞争大总统之战乱,不知已于何时?后来之事,思之胆寒,方备乱之不遑,而何有于政治?故非先除此竞争元首之弊,国家永无安宁之日。计惟有易大总统为君主,使一国元首,立于绝对不可竞争之地位,庶几足以止乱。孟子言定战国之乱曰:‘定于一’,予言定中国之乱亦曰:‘定于一’,彼所谓一者,列国并为一统;予所谓一者,元首有一定之人也。元首有一定之人,则国内更无竞争之余地,国本既立,人心乃安。拨乱之后,始言致治,然后立宪乃可得言也。世必有疑改为君主之后,未必遂成立宪者;予以为不改君主则已,一改君主,势必迫成立宪。共和之世,人人尽怀苟安。知立宪亦不能免将来之大乱,故亦放任而不为谋;改为君主以后,全国人民又思望治,要求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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