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光天化日之下也敢调戏民女?(1/2)
更新时间:2012-05-16
林烟笑笑,不可置否,继续道:“现在我经过一场佛法洗礼,却已经能够坦然面对有钱人了,当然,比尔盖次要是从天而降,我看到他还是得紧张,没办法。我现在坐在这里,是觉得我们没有区别的,呼吸心跳,都是一模一样,身外之物,我都没去注意。叶大哥,我希望你也能看淡一些,不要为了这些烦恼伤身,其实并不值得。好了,天色已晚,我就告辞了!”
说完,林烟站起来,一副高人风范。
“诶,就在这里住一晚吧,明早再走。”叶羡君若有所思,没有立刻说话,叶羡仙见状,起身说道。
“那我就不客气啦,哈哈!我还没吃晚饭呢!”林烟调皮一笑。
叶羡仙吐了一口气,觉得这才是原来认识的林烟嘛。
第二天,林烟真正告辞,拖着行李,原想直接去车站,却又改变主意,先去叶羡仙学校,想找钟朗问问情况。
他来到学校,去钟朗宿舍,不见人,却正好撞见他室友对着电脑打.飞机。
两人都是愕然,林烟没想到一大早这家伙就这么好兴致,这人没想到会有人突然出现,坏他好事。
赶紧关了播放器,这人询问林烟,林烟说找钟朗。这人爽快地指着对面大楼,说那后面有栋稍矮的楼房,就是钟朗所在位置。
林烟记下班级,道了声你继续,便又去教学楼。
结果还是没找到人,一个长相甜美的女生却给了林烟一个线索,说钟朗最近因为女朋友跟人结仇,刚才好像被叫出去解决恩怨。
林烟苦笑,心道:“我是该以德服人,还是该用拳头办事?”又拖着行李,在学校瞎找,总不该出学校吧。
找着找着,林烟还真遇到熟人!
梁思华这小子,和陈紫衫大美女,正并肩走在垂柳小道上,梁思华两手放兜里,耸着肩,对陈紫衫说着什么,似乎有些着急,又把手摊开,然后抓住陈紫衫手臂,被她甩开,又跑到她前面,将她拦着,陈紫衫别过脸去,面露无奈之色。
“阿弥陀佛,这位施主,你怎么在光天化日之下调戏民女?”林烟跑过去,大笑道。
“是你?”两人同时一愣,梁思华闪过一丝不悦之色,勉强笑道:“好久不见啊,林烟,你去哪儿了?”
“我出家了。”林烟双手合十,“别叫我林烟,我的法号是相由。”
“出家?”梁思华和陈紫衫对望一眼,都张大嘴巴。
陈紫衫笑道:“别闹了,你要出家,也该自称贫僧或者老衲,演得一点都不像。”
“你那是电视看多了。其实生活中的和尚在非正式情况下,和一般人说话没多大区别。”林烟头头是道。
“好吧,我暂且相信你了。相由,是吧?都说出家人慈悲为怀,这家伙要非礼我,你管不管?”
“阿弥陀佛,且让他先非礼一下,然后我就阻拦。不然我找不到理由将他赶走。”林烟笑道。
梁思华有些尴尬和不耐烦,装作没听到林烟的胡话,说道:“紫衫,你听我说——”
陈紫衫摇头道:“我已经听你说了很多遍了!我也跟你说了不下一百次。我只是把你当好朋友,没有那种意思的。”
林烟一听,觉得秃头发亮,赶紧说道:“我还要找人,就先走了。你们慢慢聊。”
“找人,找谁啊?我帮你吧。”陈紫衫眼前一亮,拉住林烟袖子就走。
梁思华再赖皮也不好意思在林烟面前表露出来,只好一跺脚,大喊了陈紫衫几声,见她不应,与林烟远去,不由懊恼地一拳打中旁边路灯杆子,又疼得甩手。
林烟和陈紫衫保持距离,找话题道:“你们好像也大四了吧,还要留在学校吗?我有一个朋友,都实习好久了。”
“你说的是叶羡仙吧,我知道她的。”陈紫衫挽了一下耳垂上的刘海,“至于我,呵呵,一毕业就会有工作,不是当秘书,就是做助理。也不需要什么工作经验,然后去接手什么大产业。倒不如趁着最后的读书生涯,轻松一下。偷得浮生半日闲嘛!”
“偷得浮生半日闲?这诗有味道啊,你毕业后是去给简易当助理?”林烟略有深意地问道。
“你怎么知道?”
“猜的。”林烟轻轻一笑。
陈紫衫脸一红,低下头,想了一下,问道:“你说你找人,找谁啊?”
“他叫钟朗,你应该不认识。”
“钟朗?确实不认识。”
“唉,这小子,听说最近因为女人跟人发生矛盾,最好别打起来啊!”林烟自言自语,四下张望。
“打起来?”陈紫衫回忆了一下,道:“哦,我想起来了,刚才我和梁思华过来的时候,好像看到有一群人在那边围着,好像很乱的样子。”指了一个方向。
“哦?这么巧?那我们去看看吧。”林烟却不着急,维持当下步子,还顺口闲聊:“不介意我的好奇心吗?你跟梁思华——”
“他?有一次他帮我解围,当了个无名大侠。然后上次我和你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来找我。接下来就认识了。我其实知道他想追我,可一直没在意,只当朋友。没想到他忽然向我表白,没办法,话说到这份上,只好拒绝了。”
“哦。”林烟点头不语。
“听完了都不发表一点看法?”
“阿弥陀佛,我不能在别人背后说坏话。”
“别逗了,你真有出家?”
“千真万确,不过又还俗了。虽然还俗,但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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