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有道黑影爬窗来(1/2)
“神偷居然被人当丫鬟卖了重生之文明进化者。”玲珑嘲讽。
“那是因为……因为……”神偷被噎得满脸通红,梗着脖子反驳,“马有失足,人有失蹄……”
“是人有失足,马有失蹄。”
神偷的脸更红了:“都一样!”
玲珑展开卖身契看了看,嘴角抽搐道:
“这上面写的是你的真名?你叫来福?”
“当然了!”
“谁给你取的名字?”玲珑啼笑皆非,她记得大壮家有条土狗叫来福。
“我师父。”来福回答时,眼底闪过一丝温情。
“你师父呢?”
“我十岁时他就死了。”来福抽抽鼻子,红了眼眶。
“你现在多大?”
“十四岁。”来福回答完,才反应过来,叫道,“我干吗要回答你?!”
“因为你是我的丫鬟。”
“我才不是!”
“这上面你的名字和手印都是真的。”玲珑晃晃卖身契,望着来福鼓起腮的表情,心中好笑。
取下面具的来福长得很有意思:皮肤莹白如玉,大大的娃娃脸,大大的葡萄眼,高高的鹰钩鼻,丰满的嫩嘴唇,油黑的头发梳成两条辫垂在胸前,身量不高,可说起话来表情却极其丰富,很可爱。
“我是神偷,不是丫鬟!”来福挺着脖子叫道。
“既然是神偷,一定会轻功了。”自从创办酒坊,玲珑始终想找个心腹,可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直到今天在台下看到来福眼里的狡黠。身边有个机灵的丫头不是坏事。
“当然会!”
“哦,会轻功居然崴了脚。”玲珑凉凉地说。
“那是……那是……”来福的脸再次涨红起来,“人有失足,马有失蹄,我是因为中了软筋散,才崴了脚的!”
“那你倒是说说,跑到县太爷家当丫鬟,是为了什么?”
“我干吗要告诉你?”话刚落,来福的肚子便咕咕叫起来,让她再次红了脸。
“说了就可以吃饭了。”
“我才不会那么没骨气!”来福气鼓鼓的。
“你既不能使轻功,脚又受伤了。况且犯了错的丫鬟,发卖之前应该一直是被关在柴房里的,你不饿吗?”
来福用一对大眼睛气鼓鼓地瞪着她:“你一点也不可爱,小弟弟怎么会有你这种姐姐?趁火打劫!”
“我倒觉得你挺可爱的,怎么样,考虑考虑给我当丫鬟?虽然我买了你,但还是希望你自愿留下。就你这么容易被人抓,充其量不过是个三脚猫的小贼,不如放弃偷鸡摸狗、风餐露宿的生活,住在我家,帮我干活。”
“你就不怕我把你家都偷光?”来福威胁。
“就算你偷光了,你有地方去吗?”玲珑一针见血。
来福的眼圈忽然红了,玲珑说到了她的心坎里,她的确没地方去。自从师父死后,就只剩她一个人在外边流浪,偷鸡摸狗、风餐露宿,还要被比她厉害的人羞辱打骂,饱经风吹雨打。她觉得好累,可却没有供她停靠的港湾,她其实好想有个家。
“给我干活,包食宿,月钱会随着时间逐渐增加,你也可以把我家当成自己家,我爹娘人很好,我弟弟你也认识。我经营了一间酒坊,刚刚起步,所以需要一个机灵点的贴身帮手。你如果留下,就可以过安稳日子,不必在外头流浪。你应该明白,就算你真是神偷,那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如果有一天你不满意,只要还上卖身银子,随时可以走,如何?”
来福有些心动,不再流浪,过安稳生活,这是她一直以来的心愿。敏豪见状,也拉着她的袖子劝道:
“大姐姐,我姐人很好的,我们家也好,你既然没地方去,就住在我家里吧!”
来福抬起头,望了望他,又望了望笑盈盈的玲珑,咬着嘴唇沉默了片刻,问:
“我要是想走,随时可以走?”
“你想走,我还能拦住你不成?”
“好!我答应!”来福重重点头。
玲珑淡淡一笑:“那你现在该告诉我,你去县太爷家干什么了吧?”
来福捧着肚子,可怜兮兮地道:“先吃饭成不?我已经一天没东西了。”
玲珑瞅了瞅她,出门去,过了片刻,端了一碗面回来。来福立刻从炕上冲到桌前,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不到一会儿,一碗面连汤都喝干了,抱着肚子,笑得灿烂。
“现在可以说了,你去县太爷府上干吗?还有上次你去陈府干吗?”
“上次是随便挑了一个大户人家,想去捞点银子,没想到碰见小豪了。这次是路过平安县,听说县太爷是个贪官,本来想劫富济贫,谁知道进的那个房间,里头居然点着软筋散。我逃了出来,结果在房梁上腿一软,就掉下来了,崴了脚。更倒霉的是,碰巧撞见俩丫鬟监守自盗,我被当成同伙关进柴房,又没法跑,结果就被卖了。”
“你那是人皮面具吧?哪来的?”
“偷的。”
“除了轻功,还会什么?”
“我什么都会!”来福大言不惭地说。
话刚落,院里传来脚步声,是陈关飞夫妇回来了。于是玲珑停止了问话,反正来福已经决定留下,要了解她也不急于一时。
陈关飞已经对潘婷说了玲珑买丫鬟的事,不过见到来福的原貌,还是很吃惊。玲珑解释来福是因为怕别人觊觎她的美色,才易容去当丫鬟。陈关飞将信将疑。
不过来福实在是个可爱的姑娘,虽称不上无邪,但骨子里却很单纯,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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