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3/6)
/p>“不知道现在的孩子都怎么想的,嫌医院的费用高?”
报纸上,电视上,网络上,就说小诊所、私人医院不能去,说过多少次了?可还是有这么多人去,你看这其中也有看事情看的很明白透彻的,不知道怎么想的。
如果家长知道了,恐怕都要伤心死了,不反对你们早恋,不反对你们谈恋爱,但前提能否多保重自己的身体?
这是什么好事儿吗?
真的说意外,带着都没防住,这是没办法,不带图痛快,你是方便男人了,可怜自己了。
恋爱的时候,你爱他爱的自己妈姓什么都要忘了,等不爱的时候,回头再看,悔断肠。
才经过这件事情,周二又是那家明星医院,有个孩子从楼上跳了下来,警察到,也已经晚了,摔的全身多处骨折,人现在送到医院去了,据保守估计,这个治疗费用,应该不会太少,八万以上,没有封顶,具体还要看严重到什么地步。
为什么跳楼?
医院要钱,说是已经做了手术,女孩子没想开,就跳下去了。
明珠和同事站在门口,家属就拦着不让进。
“还有什么好问的?”
你们警察什么都不管,这医院的存在合法吗?
才17岁的孩子,以后都完了,家长是恨不得哭死,可千金难买早知道。
这个医院的存在,真不是警察能说了算的。
好在家属只是情绪上的发泄,很快就让明珠他们进门了,小姑娘已经醒了。
做完口供,明珠站在病床前。
“我就想问一句,你为什么跳楼?”
发生这种事情不是应该先报警?跳楼能解决什么问题?
孩子回答不上来,她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跳楼,或许她自己都不清楚跳下去可能会发生的后果,因为和她要那么多的钱,她没有办法,最后就跳了,她现在后悔了。
为什么觉得没有后路呢?
因为她才17岁,她怀孕了,如果被家里知道了,她就完了。
“就算是你家里打你骂你,他们都是亲爸亲妈,还能拿你怎么样?”
自己就做了决定?
明珠是真的一点都不可怜眼前的孩子,敢犯错就得为自己的错买单,什么小不小的那就是借口,搞到今天的样子,值得吗?
你就那么轻轻一跳。
罗颖琳是拿到新闻了,她写稿子的过程当中,电话响了起来,她侧耳接听着。
对方问她是罗记者吧,她是医院的法人,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她也觉得很难过,但是发生就发生了,后悔不了了。
罗颖琳慢慢的听着,听着听着就听到主题了。
对方愿意拿出来一些钱,将这个新闻买断。
听说写故事的有买断这种方式存在,原来新闻也是可以买断的。
“这个我做不了主。”
罗颖琳挂了电话,她看着自己电脑上的新闻稿子,看了半响笑笑,她觉得一会儿就应该有人来找她谈了。
果然没有多久,头儿就下来了,找她说,换个新闻,用其他的新闻顶上去。
“不报出来,你觉得以后去那家医院的人会少?”
“你报出来能起什么作用?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没有脑子的人永远都是没有脑子。”
这样的新闻看的多了,压根就没有所谓的什么同情,谁同情谁?
“我找台长去说。”
“颖琳……”头儿将罗颖琳看的清清楚楚的,当个好记者一个月你能拿到多少钱?能不能让自己买个房子买辆车?任何职业任何岗位都是一样的,这样的年代,没有雷锋存在,如果有的话,请叫他们是傻子。
这样的事情即便你不做,也会有人做的。
“那至少不能是我来做,我当记者要有底线,我的良知还在。”
对方想了想,肯定是说不通罗颖琳了,不过这报道最后依旧被压了下来。
一个17岁的花季少女,不管她犯了什么样的错,至少不应该是这样的结局。
少女的家里要打官司,最后转着转着就转到陈滔滔的手里来了。
少女的家里要求很简单,要求赔偿。
陈滔滔道:“只是赔偿?”
“还有道歉,他们这家医院应该关门。”
孩子的母亲始终不明白,医院这是有钱就可以干的吗?在她的感知里,那不是谁想开医院就能开的,上面不审核吗?如果审核了,他们有资格开吗?
这完全就属于诈骗。
“我劝你说话要三思而后行,有些话不是随随便便能讲的。”
陈滔滔转着笔,这样的问题不只是存在于私人医院当中,公立的一些医院也有类似这种的情况,检查就是为了让你多花钱,开了多少药能不能用上,是不是滥用,关他们什么事情?
“陈律师,我不太会说话……”孩子的妈妈见陈滔滔的脸子一直绷着,就不敢乱说了。
怕得罪陈滔滔。
官司呢,能打,绝对能打。
不过打了以后,赔了钱也就只能这样了,你反应情况,也要有人肯管才可以。
有些时候陈滔滔还是挺怀念杨新忠的,他的死亡对一些人而言,绝对就是一种损失。
官司打了,按照陈滔滔之前所说的,拿到赔偿,明星医院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然后口头的道歉,这个道歉也绝对不是法人亲自来做,等报纸一类的,就别奢求了。
陈滔滔特意去了医院。
“陈律师,你快请进。”
陈滔滔进了病房,他扫了一眼躺在床上的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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