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生活之轻〔4〕(2/2)
运进了机修班,做一个电焊工的学徒。在十几个人的机修班里,我认识了我一生中唯一的一个师傅。但让我始料不及的是,师傅教会我干的第一件活儿,却不是打火、切割、焊接的要领,而是如何张开大嘴喝酒。
那时候,我每月的工资仅够吃饭,人民币刚好十九元整。
……
我上班才半年,一向伟大的祖国又发生了一件大事,毛主席死了。
这一年,是公元一千九百七十六年九月九日,我也刚满二十一岁。
千变万变不离其宗,自然规律亘古不变。我曾经“打倒”过一回的毛主席,在那山呼海啸般“万岁”的呐喊声中,最终也没有能够免除一死,他老人家只得乖乖去了那边。对于我们这一代中国人来说,属于毛泽东时代的上半夜,在这个时间节点上算是一个结束。
死去的人没有了生活的时间。
活着的人却感到生活的无可奈何。
每天太阳照常升起,我的生活依旧如此简单,眼睛一睁,拉屎、吃饭、上班、喝酒。到了晚上,一躺进被窝,再温习一遍那门必修的“功课”,然后眼睛一闭,昏昏睡大觉。如此这般往复循环,一晃儿七、八年又过去了,我们一向自命不凡的伟大祖国,开始迈开了改革开放的大步,少年轻狂的我也终于成了一个老小伙子,早已经过了娶妻生子的年龄。
直熬到后来的一天,我才好不容易娶了一个媳妇。
她的名字我很喜欢,大名叫“杨桃”,小名叫“桃子”。
据她和我说,在她家房后, 有一棵桃树,种了好多年。她妈妈生她的那年秋天,正赶上结果的大年,枝头上挂满了鲜灵灵的水蜜桃。她妈妈告诉她说,浑身无力的自己,遥望一眼窗外沉甸甸的果实,再看一眼襁褓中的她,对她爹说,我看这丫头就叫“桃子”吧。
我倒没称呼她几天的“桃子”,便改口叫她为“高粱红”。
嘿嘿,高粱红是我给她起的一个外号,她也很喜欢我这样称呼她。我之所以这样叫她,仅仅因为她那水灵灵、胖乎乎的脸颊上,印着两块浅浅的鸭蛋般大小的“高粱红”。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那天,就是在教我大口喝酒的师傅家。关注官方qq公众号“ (id:love),抢鲜阅读,最新资讯随时掌握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