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回鹘荒漠(2/2)
突破到第四结魔。结魔是很可怖的,道心种魔描述着千奇百怪种种自戳自残、挨饥抵饿的苦修,其目的就是务求诱发其魔种,白衣就是要做普通人,他要在沙漠中历练结魔,只要结魔成功,他将瞬间迈进先天境。
秃鹫翅膀微动,极快避开长鞭,它停驻在沙丘上,它有两双乌黑的利爪,脖颈铅蓝无毛,黑褐色的带钩铁嘴能啄破牛皮。白衣用衣衫裹起女尸,抱住她翻上马,身后的褐眼秃鹫咕喔怪叫着,跟随着马步声而来。
两道黑点相互追逐着,白衣站在马背上,仙柠递给他一把弓,白衣挽起长箭朝褐眼秃鹫射去。
“咻!”
长箭笔直朝褐眼秃鹫射去,褐眼秃鹫悄无声息折回到高空,它等待白衣舍弃掉女子的尸体,便它就能够饱餐一顿,这就是沙漠的生存法则。
三天三夜后,白衣终于支撑不住,抱住仙柠和女尸滚下马来。
他一动不动,了无生息,左手躺着一把雪白的匕首,闪着耀眼的光芒,毒辣的阳光晒裂白衣的嘴唇,夜晚的寒风切割着他的身体,他和宗仙柠竟在沙漠中躺了三天。
他对宗仙柠的爱慕更多了敬佩,她就是那样一个奇女子,她是大漠的女儿。
第三日黄昏,秃鹫猛从天空掠下,它伸长铅蓝的长脖,走近些,又走近些,双翅微展,随时准备起飞,秃鹫发出咕喔怪叫,面部和脖颈变得血红,转动褐色的眼珠死死盯着白衣,突然它朝白衣的身体咬去,迎接它的是一柄雪白的匕首,深深插进了它的心脏。
白衣提着秃鹫,大笑了起来,他将女尸就地掩埋,仙柠从怀中掏出一根心笛,荒漠上响起一曲悠长、凄凉的笛声。
跃动的黑色火焰呼啸着奔来,那是匹黑马体型纤细优美,马步轻灵优雅,正是白衣数日前遇到的那匹黑马。
“待捉住黑马,有了银两,老子定要娶七个细皮嫩肉的娘们,好好地玩个爽。”一道尖锐的声音说。
“太他娘没出息,老子要去最好的青楼,老婆儿好是好,妙是妙,哪有青楼女子会啊啊叫!”另一道声音说道。
“娘的,找了十年还没找到那个小姑娘,真是晦气。”
二个强盗骑着马,挥舞着套马杆,朝黑马追来。
白衣手腕转动,手中的长绳好似长蛇般蜿蜒甩出,黑马脚踏黄沙,纵身闪过他的套绳,白衣大笑一声,抱着仙柠猛地从马背上跃起,身躯朝那奔来的黑马扑去,黑马嘶鸣呼啸,只感马背一沉,像道黑色闪电朝远方窜去。
马颈乌黑油亮的鬃毛拂过他的脸颊,白衣感受到这匹黑马的心跳,它是匹驰骋天地间的汗血宝驹。蹄下生风,肋如插翅,黑马从日落跑到日升,又从日升跑到日落,白衣紧紧抱住马儿,仙柠紧紧搂住白衣,任黑马如何颠簸也不肯撒手。
朦胧的月光,辽远的星空,沙漠上升起堆篝火,篝火上烤着狼腿,仙柠伸出洁白的玉指,轻轻抚摸着黑马脖颈上的鬃毛。
突然白衣瞧向远方,一团火苗渐渐近了,是白天那追马的强盗之一,他们是神刀镇关西霍元龙手下,纵横回鹘,无人能挡。
“妈的,老子盯了那么久的马,竟给你个臭小子抢走了,乖乖将马交出来。”,那强盗肚子滚圆,嘴角有两撇胡须,凶神恶煞地喝道。
“你想得美!”
“臭小子,敬酒不吃吃罚酒。”胖子抽出斩马刀,刀身折射出月光,发出清凉的寒意。
“是你想得美。”白衣嬉笑着骂道。
“你奶奶的找死!”
强盗大喝一声,斩马刀横劈出去,斩马刀可一刀断马脖,何其锋利,关西强盗正凭借此刀,才能在回鹘肆无忌惮。
白衣将鞭子啪地一声朝胖子的脸颊抽去,手中抓起一把沙粒扔出,迷住强盗的眼睛,翻身上马骂道:“胖子,再回了。”
跑了一炷香的时间,前方突然出现十几缕火苗,火苗迅速朝他飘来,汉子的声音响起:“就是那小子,他骑的是汗血宝驹,快把他逮住。”
“马儿,马儿,你我能够在荒漠相遇,那就是缘分,你就带我突出重围吧。”
黑马听到此话,呼啸嘶鸣,前蹄震动大地,像荒漠上的一缕龙卷风,朝强盗疾驰而去,月隐蔽,天黑如墨,白衣瞧着远处火把,站起身搭着箭,只闻到‘咻’地一声,长箭射出。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起,银光闪闪的长箭插进强盗的脑门,他被杀死了。
白衣紧接着搭起一箭,身子后仰,一箭破空,长箭没进强盗腹部,他的嘴角溢出鲜红的血液。
“那小子会放箭,妈的,杀了我们四五人,大家快把火熄了,在四面拦马墙,千万不能让那小兔崽子逃了。”
“朝东面冲!”
白衣拍了拍马臀,高声大喝,众强盗皆是一惊,慌忙跑到东面去支援。
“我们走西面”,他轻声在马耳边说着,那里只守着一个强盗。
“啊!”
西面守贼惨叫声,长箭射穿他的心脏。
“妈的,该死的没有月亮,看不清路,被那小子耍了,快追。”
夜风远远捎来青草的气息,白衣骑马来到孜别克草原,忽的吆喝声传来,六七个汉子骑着健壮的马匹驱赶强盗,这些汉子外套蓝色袷袢,腰挂小刀,领头的是个魁梧汉子,身穿蓝色短装,衣衫上绣着狰狞的狼头,头戴蓝毡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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