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我不是小偷(1/2)
第十五章:我不是小偷
第二天,乐小雪一迈进教室,就明显感觉气氛不太对劲,每个人看她的目光貌似都透着一份古怪。尤其是后座的小胖,不停的朝她挤眉弄眼。
还没等她问发生什么事了,一道清冷的女声就从教室后面朝她直射而来:“乐小雪,你还好意思来?”
说话的是许清。因为家里有钱,平时说话做事总是一副大小姐派头。乐小雪基本上跟她没什么交集。于是她莫名其妙的看着她:“什么意思?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不明白?”许清双手抱着臂,突兀的笑了起来:“乐小雪,你不要在这里跟我演戏了。有些东西不是你的,拿了不会觉得烫手吗?”
乐小雪更加觉得莫名其妙了:“我拿什么东西了?”
她的这种反应在别人眼里或许可以理解为是无辜,但在许清眼里她这完全就是在装傻充愣。因为她太了解这些来自穷人家的孩子了。“乐小雪,非要我把话说的那么清楚吗?那个手机是我爸爸送给我的十八岁生日礼物,价值二千三。你就算再喜欢也不能偷偷藏起来占为己有。难道你家人没有教育过你,不是你的东西不能拿吗?”
乐小雪简直听懵了,她不可置信的指着自己,“你的意思是说,我偷了你的手机?”
站在许清旁边的短发女生露出了不耐烦表情:“乐小雪,昨天值日你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吧?清清的手机放学后放在书桌里忘记带走了,以你们家的条件,见到那么好的手机不可能不起了私心?据我所知,你连两百块的手机都用不起吧?”
乐小雪不是傻子,她自然听出了她话里的鄙夷感。这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天生都带着一股优越感,殊不知,她们唯一的不同就是出自不同的家庭,一个家庭有钱,一个家庭没钱而已。
乐小雪知道自己此时不应该笑,可是她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因为她们的话让她觉得太搞笑。难道没钱也是一种错?难道没钱她就得承受这种莫须有的指责和罪名?“你说错了,我爸爸从小就教育我,不是我的东西绝不能要,不是真心给我的东西更不能要。我是穷,但请你永远不要把小偷的标签就此贴在穷人的身上。”
许清心里已经认定了手机是她拿的,所以乐小雪此时无论说什么在她看来都是在狡辩。“我的手机的的确确是在教室丢的,而你现在是最大的嫌疑人。考虑到同学一场,如果现在你能主动将手机交出来,我可以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如果你继续不承认,我保证你在这个班级乃至这个学校都待不下去。”
乐小雪毫不怀疑她有这个能力。听说她爸爸妈妈跟校长关系超好,很多事情通常都是一个电话直接搞定。开除她,也不过分分钟的事。可是她没做过的事,她要怎么承认,她又拿什么还给她?
一时间,乐小雪几乎有种错觉。她又回到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当时她的同桌是个叫佳佳的女孩,每天上课都是被父母打扮的像个公主一样送过来。乐小雪跟她的关系谈不上多好也谈不上多差。
直到有一天,佳佳一个精致昂贵的小发夹丢了。所有人几乎是不约而同说是她偷的。因为只有她见过那个小发夹,也只有她有机会偷到那枚发夹。最重要的是,在别人头上戴着各种各样的头饰时,只有她每天重复着一个又旧又便宜的发绳。
当时的乐小雪还不太懂得怎么跟周边人解释。她无辜的看着班上的每一个同学,小声的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不是我拿的,真的不是我拿的…..”说到最后,她为了证明自己的里的东西一股脑的全倒了出来。“不信你们搜啊?我是真的没有拿她的发夹….”
已经洗的发黄,一看就是用了很多年的那种。里面除了课本,作业本,再无其他东西。
有些事我们做了,并且做错了,接受指责和批评是应该的。可是有些事我们没做就是没做,如果没有做却被对方冤枉成做了或者做错了,我们就会自然而然衍生出委屈,不甘的情绪。然后我们迫切的想拿出世界上所有的人和物予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乐小雪那时候最希望的事是,有个人可以站出来,掷地有声的对所有人说:“我相信乐小雪同学。我相信她没有拿发夹。”可是她希望的事根本就没有发生。周围每个人看她的目光都充满着厌恶,不屑,以及若有若无的同情。
事情的最后,是人群中的佳佳一脸宽宏大量,不予计较的样,“没事。丢了就丢了吧,明天我让我妈妈再给我买一个。”大概只有像她那样出身的人才会在丢失了那么昂贵的东西之后还可以若无其事的笑着说道没事吧?
过了很长的时间,佳佳在姐姐的抽屉里看到了她丢失的那枚发夹。原来是有一次姐姐拿走了忘记还,而她错以为是丢了。对于错怪乐小雪这件事上,她没有产生任何愧疚或者不安的心理,甚至在别人暗地还说乐小雪是小偷没有作出任何的说明。
“你说手机是乐小雪拿的,你有什么证据?法官在宣判犯人有罪时还会呈第一证物和第一证人呢?”随后进教室的欧朵拉看到她们这样草草定乐小雪罪,心里很不是滋味。她一向信奉人不犯我,我必不犯人的原则,可是看到乐小雪那无辜至极的样子,她就想起那日她被打时她心疼的模样。
许清冷哼一声:“怎么?你想为你的同桌出头?”
欧朵拉扯出一个极度不屑的笑容,“出头算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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