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鸳鸯戏水(1/2)
唐夫子抚着胡须,将两个小儿打量一番,微微点头,道:“秦暮,将你两个小师弟先引进去。”
秦暮是站在旁边的半大孩子,瞧着和金芸的年纪一般,只见他穿着白衫,头上绑着条布巾,一副读书人的标准打扮。
他道:“师傅,外面晨露清凉,您也不要待久了。”
说完,对着永新两人作揖,便带着永革永华进了里面。
永新和唐夫子说了几句后,便打道回府。
金芸虽然对着莫桥村有些好奇,山洞里神秘桥的那头,是不是真的存在一个村子。
可永新急着回去赶活,就算她想留下一人去探索,永新又怎么敢同意。
她坐在车头,手无趣的甩着长鞭,向前行驶。
回到家时,金家的众人都已起身,金蒋氏正在院子晒着厚一些的衣裳。
马上就要入秋,身上穿的一些都有丝丝凉意。
她拿起老伴的衣裳,拿着掂了两下,手中的是件粗布的内衣,她还记得,这件衣裳还是她亲自去镇上买的。
时间过的太久,她都忘记当时家里是发生了一件什么事,老头子的衣裳被破了个洞,连弄个补丁都填补不上,刚好那是手中有些钱,就给他上镇买了一件。
内衣一般都是米白或者白色,可老头子整日干活,再来她金蒋氏记得年轻时候,老头子最喜欢的就是一身暗色衣裳,几乎没有变过,她便选了一件藏青色的棉布。
“这里坏了。”金芸进来,瞧着金蒋氏站在竹竿边上发着呆,她走过去,一眼便看到,手指说道。
金蒋氏回过神,看了一眼,肩膀处的地方有两个小口,她说:“都这么多年,怎么能不坏。”
她将衣服放下,回了屋子,不过一会会,手上就拿着一小木盒出来。
盒子里面的是一些针线,对着天空,金蒋氏将针串好,在头顶发髻间磨了磨,便拿起衣裳一针一线缝了起来。
农家人也许绣工不好,可针线活却都是会的。
一件衣裳他们能穿几年,甚至是十几年,又怎么可能没有坏的时候。
手指间忙活,衣裳的肩膀处渐渐出现了一道平整的线路,密密缝缝。
要金蒋氏来说,她这么一手,完全就是给逼出来的。
嫁入金家,头上没个长辈,整个担子都是压在了老头子身上,活多活重,哪怕是粗布的衣裳穿不了几天,准得脱个线,破个洞。
起先她那一手针线活简直就是惨不忍睹。
谁又能想到,这么多年下来,就是一手好手艺。
金蒋氏缝补好,就将衣裳搭在了竹竿上,回头又盯着小女儿道:“你自小手就不灵巧,连缝个衣服都是歪歪扭扭。”
金芸挑眉,她手会不灵巧?
长鞭腾空她都能甩出花来,她手会不灵巧?!
“新哥儿媳妇就有一手好手艺,你没事也别尽往后院跑,去她那坐坐,指不定还能学上一些。”金蒋氏恨铁不成钢,却也对小女儿不报以希望,她继续说道:“她现在在绣金海的嫁妆,小莲都知道整日待在她身边,你倒好,一天到头就见不到影。”
金芸还未开口反驳,就被一双手推搡着向里走,她瞧着金蒋氏横眉竖眼的样,心道,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想着,自个也顺着方向迈着脚走了去。
小莫氏现在住的房子有些小,搬了个凳子和蒋小莲两人坐下,就连个转身的地方都没有。
好在房里有个窗户,不然暗沉一片可最容易伤到眼睛。
为了不步入娘的后尘,小莫氏那是相当注意这点。
必须在亮堂的地方绣,每日绣多少时辰,哪怕绣的再沉入,她也会马上停止手中的动作。
而她对于蒋小莲的到来也并不感到意外,说是为了陪她解闷,到底是为了什么,她心里清楚的很。
但小莫氏并不在意,如果这一手的手艺是如此好学,绣房的地位就不会被抬的那么高,她娘也不会为了这么一手的精堪手艺被爹爹一家人关在屋里十几年,连房门都没法轻易踏出一步。
“嫂嫂,这是鸳鸯吗?”蒋小莲问道,面上带着一丝好奇,却又不敢伸手去摸。
“嗯,还没成型呢,你就能看出事鸳鸯啦?”小莫氏道,手中拿着的是一块正红的帕子,是准备给金海出嫁时戴的红盖头。
蒋小莲掩嘴一笑,两只眼睛灵动万分,她说:“是嫂嫂手艺好,还没成型呢,我就能瞧出是只鸳鸯。”
小莫氏也是一笑,没有开口再说。
鸳鸯戏水。
是至古到今最为常见的图案。
更是成亲时,穿戴上必备的图案。
娘一生最少绣了上千幅的鸳鸯戏水,可她的女儿,唯一的一个女儿出嫁时却没能戴上。
小莫氏之所以提出跟金海绣嫁妆,除了不想再去隐瞒以外,也是想不让自己有遗憾吧,虽然到时候穿上的不是她自个,却是出自于她的手。
“荷塘里的鸳鸯。”
小莫氏拿着针的手一顿,抬头差异望着进来的小姑。
“荷,百年好合,不是听着更喜庆吗。”金芸倚靠着门框,她曾经就看到过一副鸳鸯戏水的十字绣,满塘的荷色加上两只戏水的鸳鸯,还有飞舞的蜻蜓,水低隐隐约约的鱼群。
很美的一幅画,可十字绣到底匠气十足,远远一看到还好,近看却怎么不是滋味。
小莫氏手中的却不同,虽然才只是开始,可精堪的手艺让人意犹未尽。
金芸便忍不住的出了主意,她想看看,凭小莫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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