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三章 各方反应(2/3)
见乔布斯是一个有着掌控欲的人。“看来,我们要加紧研发进度了,梦想科技已经走在前面了,明年苹果公司的产品就要面世了。”
虽然乔布斯不惧怕,梦想科技的威胁,但是在内心深处,还是将李轩做为他最大的竞争对手。
不过苹果公司碍于专利的问题,在产品研发上,或者说是产品发不上,就要进行延缓了。
根据苹果公司和李轩的约定,梦想科技赋予苹果公司的专利使用权,要到2006年才会开始解冻的。
也就是说,只有进入2006年,乔布斯才可以进行产品的发布会。
否则的话就算做为专利的侵权行为,李轩有权利,追究苹果公司在这方面的赔偿,同时也可以要求美国法院,判决苹果公司在这期间所有的产品进行停售。
不够合同是这么规定,但是规定却是死的,就像法律是那么写的,但是怎么判决却是法院的事情。
大公司在必要的情况下,有一百中办法避开合同上的条框,只要这样做对他们有力就行。
合同从来只是对小公司的一种约束而已。
大公司从来就没有认真执行过合同。
如果大公司尊重法律,尊重合同的话。
那样的话,微软就不会状告苹果侵权,苹果也不会告微软侵权了,这两大公司背后,也不会遭到好多的小公司,对他们的侵权诉讼了。
就像华国原先的企鹅那样,如果他不去剽窃的话,就不可能发展的这么壮大,成为一个互联网业综合巨头。
正因为他的没有规则或者没有在乎规则,仗着资本的壮大,将那些还在婴儿时期的小公司的创意,随意的拿来使用。
并且不怕那些小公司找事,因为告他们,人家有的是时间陪着你来耗,但是一家小公司却没有时间。
时间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是命一样。
所以乔布斯根本就没有在乎过合同的要求,需要他在2006年在可以开始使用专利,早在合同还没有签订的时候。
乔布斯就已经让研发团队,开始根据梦想科技的专利,进行变种的研发了。
不过唯一不同的是,因为梦想科技公司不是一家小公司,或者说,不是一家可以随便捏死的小公司。
乔布斯很注意表面功夫,没有明目张胆的使用梦想科技的专利。
也拖延的产品对外发布的时间,不过那也有原因的,就算没有梦想科技的加入,乔布斯认为,他们的产品,也还需要一年的时间去研发定型,直到2007年才会进行真正的产品发布。
反而因为有了梦想科技的突然加入,使他们的产品,在研发行有了明确的研发方向,从而缩短了研发的时间。
这样说起来,乔布斯其实还要感谢李轩的出现,因为他的出现,让苹果公司少走了不少了弯路。
这一点乔布斯是不会否认的,不过向乔布斯这样冷漠的人来说,他也不会说出来。
于此同时韩国的三星集团的总裁,联盟的另外一名主角,李健熙,此时也在观看着梦想科技的广告。
不过这一段广告是专门针对的韩国人拍摄的,主演明星也是宋惠乔和刘滔两人,泰勒和斯嘉丽,则成为了配角。
看着上面拿着手机的宋惠乔。
李健熙除了对自己的眼光很认同以外,他的眼光始终都落在了,宋惠乔手中的那不魅族手机上。
他很惊艳,惊艳与,梦想科技的研发设计能力。
虽然三星集团也是梦想科技的零件提供商之一,更加上同属亚洲,要比在亚洲没有分公司的苹果公司得到的消息要都一些,也方便一些。
所以李健熙对于梦想科技的了解,要比乔布斯还要透彻一些。
当透彻后就会觉得,心中发麻。
为什么发麻,李健熙只会说,对梦想科技的研发能力发麻,这家公司就像是凭空就能够制造出来产品一样。
梦想科技公司的前身魅族,改组到梦想科技的时间也只有一年多的时间。一年多的时间,对就是一年多的时间。
随着这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很普通,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也随时间就这么一晃就会过去。
但是对于李健熙来说,则不然,因为对于一家搞高科技的公司来说,他明白一项技术的研发周期。
更能何况是众多的技术研发,李健熙了解到,在这之前梦想科技的根本就没有这个实力。
就算是梦想科技是站在魅族的身上起来的,那也是一个奇迹。
奇迹的就像是一场梦一样。
李健熙曾经怀疑过,梦想科技的背后是否还有背的企业支持,是不是华国众多企业支持才会产生的结果。
不够从研究梦想科技对三星的专利授权来说,其中一些专利华国的企业还没有这个实力去研发。
更能何况是拿出来让别的公司使用。
这不得不让李健熙思考,不过还好他不是国家的总统,他只需要考虑三星的未来方向。
梦想科技的不妥之处,对于三星来说没有任何坏处,反而帮助三星可以更快在手机领域做大做强。
三星对于诺基亚和摩托罗拉一直把控的手机市场,已经垂怜很久了,幸运的是,由于梦想科技的横空出世。
三星有了壮大实力的机会。
再加上三星搭上了未来智能手机这艘巨舰,看着电视上来回不停播放的广告,李健熙心中一笑。
李健熙对于他自己的为三星电子找的这条大船非常的满意,至少在未来的十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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