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1/2)
“看来你是有缘人!”一个中年道士坐在一颗青松下,一条腿伸直,脚掌刚被一个年轻人放下。“这块东西就送你吧!”说着他从腰间接下一条红色绳带吊着的没有什么形状的血红色透明石子,递给年轻人。
缘分?年轻人脸上冷淡,但是心里却笑了笑,也许是猿粪吧。他没接那块石头,而是认真地说:“道长,我说的是真的,无故发光的石头,很可能有放射性。那样的东西对身体不好。”
“我也是无意中得到这石头的,看着奇特就带在身上,不过拿着好几年了,从来不知道这石头能发光。而你看到他发光,也许你才是它的真正的主人。”道士笑着站起来说。“你拿着吧。就当是谢谢你帮我治好了脚伤。”
“只是崴了脚而已,算不上什么治伤。”年轻依然没有接那块石头。
道士叹了一口气说:“拿着吧。”说完一把捉住他的手,将石头放在他手上。
年轻人挣了几下,道士的手像是和他的手粘在一起一样,纹丝不动。而道士就好像是那样轻轻拿着他的手,根本没感觉到对方用力。这种诡异让他心里闪过一丝惊愕。
道士将石头放到他手上,转身离开,笑着说:“这东西对我无益,那是于我无缘。便送你了。”
年轻人呆呆地望着在羊肠小道上几个跨步就走了二十多米。他头上一阵发炸,莫不是遇到山精鬼怪了?
等道士转过山角,再也看不见,他才顶着太阳感觉到正常的温度。看了一眼手上的石头,没错,确实发着淡淡的红光。他想丢了,但看到它像玻璃一样的透明,心底也起了一丝好奇,难道夜明珠真的存在?就算是夜明珠也从未听说过白天也能发光的。
他拿着这块拇指大的透明石头对着太阳看,觉得这块东西如果不是能发出那样的淡淡光芒,他甚至会以为就是一块红色的玻璃了。因为它太纯净了,肉眼看不到任何杂质和裂缝。
他越看对这块石头越好奇,最终还是决定先带着。反正他过两天就下山了。那道士不是说他放在身边好几年里吗?如果那道士说的是真的,那么这块石头放在身边两天也不会有多大的问题。下山后再找人看一下,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年轻人叫李晟,这次到神农架游玩主要是来散心的。他出身富裕家庭,父亲经营了一家规模不大不小的纺织厂。不过父母在他大学毕业那一年在台湾旅游时出车祸双双遇难,纺织厂就交到了刚毕业的他手上。
不过他对从商好像没有多少的天分,又或者是世道行情不好,三年下来,家里的纺织厂每况愈下,最后一年还亏本一百多万,他看情况不对,当机立断就将厂子卖掉了。
工厂的土地是他家十二年前以三千多万从一个老头手上买下来的。当年他家为买下这片二十多亩的地皮,贷款超过两千万,用了八年才还清本息。这片镇上的工业区,正打算撤销改为商业区和住宅区。所以他直接卖给了房地产开发商。价格倒是尚可,每亩六百万,虽然和镇政府出售土地的价格低了一些,但只剩下40年的产权,这样的价格也算不错了。
另外机器设备折价出售,也收回了几百万。
出售工厂,就让他成为了亿万富翁。而他在镇上也算是有钱人了。因为他的父母出事故身亡,台湾那边和旅游社每人一共赔偿了两百万左右。父母买的保险赔付的保险金,加起来也有千多万。除去最近三年亏的和花费的,他现在也算是亿万富翁的,当然单位是rbm。
卖掉工厂,他的心情抑郁。毕竟那是他父亲打拼二十多年才发展起来的,如今被他这个不孝子卖掉,他心里当然不好受。
于是他便开始在全国漫游——不是打电话。一路上倒也没发生什么事情,没想到在这个最神秘的神农架遇到一个奇怪的道士,并且得到了一块奇怪的石头。
回到山下,找了个酒店住下。李晟收拾了一翻后,无意中发现背包里有一块无色透明的石头。他这才想起那个道士,还有那块血红色的石头。
手上这块石头在也看不到那淡淡的光芒,连颜色也变成了无色。如果不是形状和那块血红色的石头一致,还有那条红色的绳带的可以确认这就是之前那块红色的石头,他根本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放了一块玻璃在背包里。
石头的红色突然没了,他想不明白是什么原因。随手又将石头丢在床头边上了,然后继续收拾其他东西。
收拾完了之后,他就出门吃晚饭。不过他忘了那块被压在枕头边上的石头。
吃过晚饭回来,看了一会电视,他也举得累了。熄灯睡觉。
今晚是圆月,月亮升到最高空,被遗忘在他枕头边上的透明石头,发出幽幽的白光。白光的范围就像是人的心跳一样有节奏地膨胀收缩。慢慢地,已经睡着的李铭身上也跳动和红色的光芒,频率与白光一致。渐渐地红光的光芒越来越强,甚至将整个房间都映成红色。
不过这诡异的情状并没有维持太久,当月亮离开渐渐中天,石头上的白光也越来月弱,直到消失,而白色的石头散出细小的点点星芒漂浮在空中向睡梦中的李晟头顶飘过去,最后形成一条银色的光带从石头一直连接到他的头顶。无色的石头越来越小,最终消失,只剩下一条红色的绳带留在床头,显示它曾经在这里呆过。
当李晟迷瞪瞪地被鸟鸣声唤醒,他迷糊地醒来,他记得昨晚已经管好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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