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乱葬岗,老妪烧黄纸(1/2)
话说,这个胡不归,因为老道士临终前的话,他娘生他的时候,胡天顺还当是自个家道振兴有望,后继有人了。
可有句老话说的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们胡家虽然散去了大半土地,不少家财,可毕竟还是大户人家。胡不归从小就生长在这样的环境里,整日和村中三五个小混混瞎混不说,那吃喝嫖赌抽,焉有不精通的道理?
胡天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虽然胡家家底还算丰厚,眼下还能经得起自个儿子折腾。可眼看着自个一天天变老,没有多少日子好活了。而自个儿子那是越学越坏,这个家被他败光是迟早的事儿。私下里他就做着打算,琢磨着给儿子娶上一房媳妇,兴许成了家,自个这个败家儿子就能收收心,安分的过日子了。
可让胡天顺没想到的是,他这不提还好,一提这事儿,自个那个败家儿子胡不归,不是推三,就是阻四,有些时候话说的急了,胡不归干脆就拿了钱,整日整夜的不回家,在外面鬼混。
这一天,胡大老爷旧事重提,还没等他说上几句,胡不归把嘴一撅,就拿着钱,一溜烟儿的跑出了家门。
有了钱,胡不归轻车熟路的赶到了镇上,频繁出入那些烟花酒楼,大烟赌坊的场所,整日逍遥快活。温乡暖欲人人喜欢,咱们的胡大少爷自然也不会例外,可是他口袋里的钱,也是如流水般花的飞快。没过几日,胡不归便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
起先的时候,人家看在他是胡家大少爷的份上,还能赊欠个一二。可这日子久了,那些店家一看到胡不归,就和看到了瘟神一样,赶紧打烊躲避。有那脾气好的,还能笑脸解释几句,委婉拒绝。那些脾气不好的,则直接冷眼相对,一口回绝,就差没直接抬手哄人了。
胡不归瞧的明白,这些店家是看自个没钱了,这才挂起了这副嘴脸。可生气归生气,肚子饿了,那饭还是要吃的。人家冷眼相对,胡不归也不好再死皮赖脸的开口赊欠,毕竟他胡大少爷也是要面皮的人。无奈之下,胡不归抵押了身边一件值钱的物件,这才解决了这肚中饥火。
要说胡不归抵押的这件随身物件,那可是大有来历的。前文咱们说过,老道士一生仁义,斩妖降魔无数,早已是世外高人,他随身之物也必定不是凡品。他在临死之前交给胡天顺一块随身多年的玉佩,还说那玉佩有了灵性,可保佩带之人百邪不侵,再三叮嘱,万万不可离身。
胡天顺对老道士的话,自然是深信不疑,自打胡不归出生之后,那块玉佩就一直挂在胡不归的脖子上。无论是换衣,还是洗澡,胡天顺一直都让儿子胡不归戴着,不准摘下来。而这十八年来胡不归也都遵从他老子的命令,好好保管佩戴,这才平安度过。
虽然,胡天顺告诉过胡不归这块玉佩是传家之宝,万不可摘下来,小的时候,也因为自个摘下这块玉佩,胡天顺狠狠的打过自个。但是,今儿个胡不归花光了身上的钱,肚中饥火难耐,他早就顾不了那么许多,把他老子的告戒抛到了脑后。
“不管他三七二十一,”胡不归抵挡玉佩,和店家换了桌酒菜,一阵风卷残云,狼吞虎咽,便将酒菜吃了个精光。酒足饭饱之后,他这才抹着嘴上的油,叮嘱店家,过上几日他便会用双倍的钱赎回玉佩,让他一定要保管好玉佩。店家一听有利可图,自然是一口答应,满脸堆笑的将胡不归送出了门外。
出了店门,胡不归抬头看天,此时已是夜半三更,天上月冷星稀,路上也是行人甚少,很是冷清。胡不归接连打了几个哈欠,嘴里骂骂咧咧的诅咒着店家,而后才迈起晃悠悠的脚步,朝着镇外走去。
话说,这汶阳寨东头有条大汶河,北面有座小青山,距离镇上最近的一条路,就是穿过小青山下的一片树林。胡不归想要趁着月色回家,走那片小树林,自然是最好的选择。胡不归喝了酒,头脑也不大清醒,这迷迷糊糊的就朝着小青山的方向走了过去。
夜里山间风大,人喝醉了自然是觉不出来的。胡不归仗着酒劲,晃悠着脚步一路前行,就走到了树林的深处。等他被风一吹,“哇哇”吐过几口酒,脑袋稍稍清醒以后,他这才发现自个迷路了。
四周草木茂盛,遮人眼目。再听那风声狼啸,胡不归只觉得后背发凉,冷汗直流,那股子酒劲也顿时清醒了不少。他有心想要找个出路,可是这三更半夜的,靠着那微弱的月光,实在是有些看不清楚。这才没走几步,胡不归就接连摔了几脚,把个好好的衣服弄的满是口子,连带着他自个那身细皮嫩肉也是淤青泛红。
胡不归心里懊悔,暗暗怪自个贪杯,若是早走片刻,也不至于弄的如此狼狈了。可懊悔归懊悔,路还是要走的。胡不归从小就在这片长大,小青山的许多传闻他自然是听说过的。
听村里的老人说,这小青山本是一座荒山,后来附近的村人死了亲眷,就往这山上埋,日子久了,那坟头就一个连一个,成了一处乱葬岗。白天还好说,到了晚上这小青山四下鬼火飘飞,群狼齐啸,恐怖骇人。有那不开眼的,夜里路经小青山走乡串客误入其中,从未见有人生还的。更有甚者,传闻有人听到过“猫哭坟,狗碰头”的诡异声音。
胡不归从小就生活在汶阳寨,这思想观念自然是受当地风俗影响比较深的。如今想起那种种传闻,心里焦急,顿时生了怯意,而他自个却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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