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校規106條(1/3)
你們兩個在這裡做什麼?梁伯用手電筒照著他們,表情異常難看,像見到鬼似的,聲音明顯提高了好幾度。
我們是來附近約會的,為了撿鑰匙不小心掉進水裡。顏偉臉不紅氣不喘的撒著謊,如果說實話梁伯不會相信的,畢竟誰會相信學校裡有個封印鬼物的洞穴。
胡鬧!怎麼能來這個地方約會!梁伯一聽立即大聲斥責,語氣顯得非常激動,難道教官沒有警告過你們嗎?這個地方鬧鬼呀!
鬧鬼?!
顏偉和宋嵐當下掩不住的興奮起來,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沒想到他們要找的線索,就在梁伯身上。
梁伯你是開玩笑吧,這裡是學校耶,怎麼可能鬧鬼。宋嵐壓抑高漲的情緒,故作天真的問。
是呀,我都入學兩年了,根本也都沒有聽說過。顏偉也跟著附和,兩人一搭一唱默契好的不得了。
我騙你們做什麼!見兩人質疑自己的話,梁伯氣得紅了臉,這裡不但有鬼,還是個冤氣甚重、枉死的厲鬼!
梁伯,飯可以亂吃,但話可不能亂說,要是讓學校知道你說這有鬼可不得了,是破壞校譽的。顏偉假意勸說,實則是故意以激將法刺激他,他深知梁伯的性子,是容不得別人懷疑的。
我都這把年紀了,還怕學校董事會裡那些泯滅人性的混蛋嗎?梁伯冷笑出聲,眼中是滿滿的不屑,這件事我早就該說了,四十年!我在心底憋了四十年了!嘿嘿,校規第106條,那些人以為能瞞得了多久。
梁伯你說什麼呀,校規只有97條,哪來第106條?宋嵐因老人突來的話語有些洩氣,他該不會是喝醉酒胡言亂語吧?
梁伯看著她浮出詭異的表情說:小丫頭,97條是現在,我說的是四十多年前,當年的校規足足有120條,怎麼會沒有第106條,只不過最關鍵的那一條在1968年被廢除了。
梁伯你倒是說說,第106條校規是什麼?顏偉插口追問,從梁伯的神態推斷,這條校規恐怕大有問題,說不定和從石洞逃出的鬼物有關。
梁伯掃視他們一字一字的道:第106條校規:凡不顧學校禁令,肆意傳播邪說異端者,經發現即刻開除學籍,驅逐出校。
邪說異端?宋嵐茫然抬頭,顏偉似是看穿她心中的疑惑,替她開口問道:任何學校多少都存在一些離奇的傳說,為什麼要特別下令禁止呢?
因為那不只是傳說而已,梁伯咬牙切齒的說:那是一個印記,是那些無恥之人犯罪的證據。他們處心積慮想要隱瞞真相,就是怕自己的罪行有一天會被揭穿,卻害得無辜的人枉死。當年我們用盡辦法想解開謎團,最終只剩下我一個人……
宋嵐聽著聽著,突然覺得好像有股寒氣從腳底直往上竄升,她下意識地拉住顏偉的手臂,全身雞皮疙瘩都站了起來。
梁伯,莫非學校高層做過什麼不可告人的事?雖然感覺到宋嵐的恐懼,顏偉還是決定要問下去,說不定這是知道線索的唯一機會。
梁伯盯著他看,年老的眉眼閃著睿智的精光,他看著顏偉將近有十分鐘之久,忽然笑了起來,你讓我想起了一個人,一個我最好的朋友,你身上的氣質和他很像,如果是你的話,也許……彷彿想起什麼,梁伯的眼角閃過幾許水光,然後因激動而劇烈咳嗽,面容也變得慘白。
梁伯你怎麼樣?顏偉衝上前觀察他的狀況,卻見他搖搖手按著胸口,從口袋裡掏出一顆藍色藥丸吞下,片刻後,臉上漸漸恢復血色。
老毛病不礙事。梁伯淺淺一笑,炯炯目光瞪視著遠方的行政大樓,一天沒有將他們的惡行公諸於世,我就一天不會倒下。
注視老人的側臉,顏偉升起欽佩的情緒,他有種奇怪的感覺,關於那洞穴的祕密,說不定就在老人的身上。
說實話吧!你們兩人來這裡是有目的,對不對?梁伯背對著他們,語氣忽然嚴肅起來。
我們明明就是來約會的呀!宋嵐尷尬的笑著,整個身子往顏偉懷中貼去。
在我這個老人家面前何必說假話,你們身上沾到的乾草屑全校只有那個石洞中才有,我年輕的時候也見過一次呢!本以為那祕密這輩子都沒有機會揭穿,想不到隔了這麼久,我總算等到他要找的有緣人了。梁伯的語氣中有喜悅也有遺憾,目光看向被湖水淹沒的橋墩。
***
梁伯的全名是梁詠,曾經是1968年的學生會副會長,106條校規就是由他和當時的學生會會長廢除的,他手中保存了大批過去學生會關於映月湖的資料。
依資料顯示,第106條校規首次出現是在1960年,當年發生一件學生情侶跳湖殉情自殺的案件,因為雙方父母都是地方上有頭有臉的人物,所以這件案子在當時造成很大的風波,女學生是校長的養女,男學生則是民意代表的獨生子。
據說那時兩名學生被送至醫院時,女方已經死亡,而男方則多活了五個鐘頭,但他們的手牢牢緊扣,即使死了也不肯鬆開。
後來家長為了各自將屍體領回,不惜將他們的手指一根根切斷,才成功將屍體分開,可從那時起,映月湖每個月都會發生一起情侶墜湖死亡的意外,本來出名的約會勝地,一夕之間成了人人聞之色變的不祥地帶,校方為了杜絕學生的恐慌,緊急頒布第106條校規。
但事情並沒有因此平息,反而有更嚴重的趨勢,後來校方請到一位九華山高僧,將兩人的鬼魂收伏,並在湖上興建一座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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