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岩兔之溪(1/2)
离开了大裂缝之后,就会发现迪伦王国附近的草原景色还是很美丽的,一片绿油油的细草如同碧波荡漾的秋水,在微风中掀起一片片涟漪。
即使是最为挑剔的吟游诗人看到这一幕场景也会不由自主的想要吟诵一首赞美的诗歌吧。
当然,如果没有三个各个方面都不搭边的身影的话就更好了。
这三个身影正是刚从大裂谷出来的朋克,康凯,巴翰格三人,没错,巴翰格也在其列。
这个生命力顽强的矮人居然在提沙夏尔的自爆中活了下来,虽然他身受重伤命悬一线,全身皮肤百分之百烧伤,所有骨骼粉碎性骨折,一只手臂也不翼而飞,如果康凯的三只生命药剂悄悄再晚一点就会蹬腿没救,但是他毕竟是活下来了。
摩拉丁赐予的神术至关重要,巴翰格狂化的斗气也为他抵挡了很大一部分伤害,康凯的及时救治更是把矮人的生命从死神克蓝沃手中拽了回来,所以现在的巴翰格虽然处于深度昏迷,但是凭借矮人的恢复力,再加上回到多莱滋城得到的妥善治疗,恢复六成的战斗力还是没问题的。
当然,另外四成战斗力可就是永久损失了。
这个家伙被康凯背在身后,朋克估计他醒过来的第一件事情恐怕还是那一句“摩拉丁在上”,然后最伤心的可能会是他那把神术锤子。
此时,还不知道多莱滋城发生何等惨剧的康凯最为轻松,毕竟最棘手的提沙夏尔已经完蛋了,康凯也成功从提沙夏尔的空间戒指里搜出来优质解药,剩下的信徒对于正式级强者来说也就是一巴掌拍死的事。
在乐观的游侠看来,回到多莱滋城的下一件事就是分发解药然后拯救人民于水火了,标准的勇者模板,怎么想也不会有什么差错了。
他开心的和朋克谈论这自己的家乡和以后要前往旅行的地方,丰富的人文知识在游侠的嘴里妙趣横生:
“你知道么,我家乡——岩兔之溪名称的由来么。
距说曾经有一位少女德鲁伊,她有一只魔兔作为动物伙伴,她们一起走遍岩原之野,一起翻阅矿脉之山,在维娜湖中的岛屿上舞蹈,一起推翻了压迫贫民的残暴贵族…………
但是有一天,那只资质优秀的魔兔居然晋级成了正式层次的生物,但是资质有限的少女却无法晋升,数百年之后,她们这一对最好的搭档永久别离,村民把少女的尸体托付给最美的溪流,而那只魔兔则屹立在溪流之中,直到生命的尽头。
由于呆在溪流中的魔兔一动不动,所以这条溪流就被取名为岩兔之溪”。
康凯用磁性的声音讲述了这个即使在费伦大陆也算得上老套的忠诚故事,但他讲的颇为声情并茂,悠远的声音在草原上轻灵荡漾。
“这玩意纯粹就是大人编出来骗小孩的,魔性啮齿魔兔类的生物大多残暴成性,它们唯一漂亮的只有皮毛而已,这种故事一看就是没见识的贫民编出来的东西,你也信”?
朋克不屑的撇了一眼康凯,他可没心情听这家伙讲故事,他正急着回多莱滋城抓一群人抽取生命力恢复伤势呢,要不是康凯身上带着那件传奇装备,朋克早就一个人往回赶了,不过现在他更想找机会干掉康凯,但是这个有着三百多年生命历程的游侠一直没有给他机会。
康凯则是为了照顾巴翰格却不肯加速,没有斗气保护的重伤巴翰格可受不了一路的超音速狂奔。所以面对朋克的嘲讽,他只是笑着摊了摊手,眯着眼睛说道:
“不要这样嘛,这可是情趣懂不懂,情趣!你这么一说哪还有情趣可言”?
说完之后,康凯还摆出一副“孺子不可教”的样子摇了摇头,只不过他这一声破破烂烂的衣服彻底让他的动作变成了搞笑。
但是朋克理都没理他。
看到朋克没有接话茬,康凯也有些尴尬的移开视线。
“瞧,那里有一只兔子,可够肥硕的,长青季的草养出的兔子最长骠了”。
康凯指着草丛里一只探头探脑的兔子大声说道。
“你这转移话题的方法也够拙劣的”!
朋克无语的吐槽一句,他也看见了那只眼睛通红的小兔子,不得不承认,这个季节的兔子确实非常肥硕。
康凯打量了一下那只兔子,然后认真的点了点头说道:
“虽然这是一只母兔子,但是它没有怀孕,今天的晚餐有着落了”。
“你的情趣去哪里了,刚才故事的主角就是兔子吧”?
“哈哈,不要在意那么多细节,现在还是填饱肚子吧”?
康凯摸了摸后脑勺,然后一脚踢飞一个小石块,下一秒钟,那只还不明白怎么回事的兔子的脑门上就多出来一个孔洞。
“搞定,接下来就在这里扎营吧,我们得给巴翰格做一些包扎,不然他可能会坚持不到多莱滋城”。
说出最后一句话时,康凯的声音有些沉重,现在巴翰格失去皮肤保护的肌肉一直在向外渗透组织液,矮人的体温也持续上升不肯下降。
轻轻放下巴翰格,康凯从那个神术项链里取出一个锃亮的小铁锅,同时还操纵斗气清理出一片草坪,看来他已经决心在这里过夜了。
虽然现在确实已经是傍晚了,但是对于正式级强者来说连夜赶路和在白天赶路没什么区别,不过康凯明显已经打定了主意,朋克也像找机会宰了这两个“队友”,所以他索性答应下来,反正对朋克来说时间多的是。
看到朋克同意了扎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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